时代报告商丘新闻(赵阳)2021年6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商丘市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针对商丘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作简要解读。
商丘市教体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林允芳,市教体局基教科科长、四级调研员韩先领,梁园区教体局副局长李曼,睢阳区教体局副局长陈传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副局长蒋冬梅,市一中校长王付山,市第一实验小学校长赫建华出席新闻发布会。
主要内容是:
一、招生入学原则1.坚持“以县为主”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并具体负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并具体负责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历史沿革、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招生片区范围,做到学区无缝衔接,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及时对外公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政策、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4.坚持公民同招的原则。继续实行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进行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二、招生入学政策变化与2020年相比,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变化1.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自2021年起,对中心城区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市一中新校区和市一实小新校区招生实行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上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即学生在所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原则上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2021年之前占用的学位一律不计入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变化2.调整中心城区学校招生报名办法。由“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调整为“由招生学校将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登记注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报名”。变化3.调整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非寄宿制民办学校不再跨县(区)招生,寄宿制民办学校优先招收审批地适龄儿童少年。六县审批的非寄宿制民办学校仅在本县范围内招生;市教体局和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非寄宿制民办学校仅在三区范围内招生。六县审批设立的寄宿制民办学校优先招收本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三区审批设立的寄宿制民办学校优先招收三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此基础上,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寄宿制民办学校,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以正式文件报市教体局备案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招生。变化4.调整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组织方式。电脑随机录取“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调整为“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变化5.简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手续。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本着便民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不再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外出就读证明。严禁要求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三、招生入学纪律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商丘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十条严禁”要求。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各县(区)和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九是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十是严禁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结束。需要提醒广大家长的是,8月15日18:00后,招生平台会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