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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局要求中小学主动承担暑期课后服务。老师:真能自愿吗?

网传河南省巩义市教育局下发了一份《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暑期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中小学校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暑期课后服务的责任。

网传文件显示,课后服务的开放时间为7月5日至8月13日,其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服务内容则是开放学校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地,充分发挥社团的引领作用,培养孩子阅读、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方面的兴趣爱好,开展研学旅行、缅怀先烈、科技教育、心理拓展、军事、环保、劳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

此举引起广大网友质疑,巩义市教育局回应称,暑期教育服务并非是取消暑假,校方和家长可自愿选择。该方案尚在征求意见阶段,从现有反馈来看已受到家长的欢迎。

然而,教育局的回应并不能消除网友心中的疑虑?小编心中有三点疑问:

首先,老师真能自愿吗?

教育局回应明确:老师可以自愿。但我们也看到教育局的反馈政策“受到家长欢迎”。

既然如此,怎么做到教师自愿?如果教师不参加,那么,如此受家长欢迎的决策怎么执行?孩子到学校,没有老师参与,显然不可行,这就意味着老师不是自愿而是必须参加了!

辛苦了一学期,得不到任何休息,还要继续努力啊!

可是《教师法》明确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如果硬性要求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算不算违反教师法?

其次,课后服务免费?

免费的午餐颇让人怀疑,然而这也是这个方案一个重要的举措,即免费实施课后服务,且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这真的是很搞笑,明明就是课后服务,官方也是承认的,结果又说“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前后矛盾啊,课后服务收费本也正常,怎么是乱收费?

那好,接近40天的工作,老师付出了劳动,难道还要让老师免费付出劳动?

有人说:本身不是带薪的吗?那这算不算又是违反了教师法?

也许,所谓的免费只是指家长学生免费,老师的辛苦可以由政府来买单。可这是网友的猜测罢了。给参与老师一定程度地福利政策,只能说让老师欲罢不敢而已吧。

服务内容里,还有类似于开展研学旅行的条目,不收费?

最后,老师真的要变成全能战士了。

我们看看文件内容:

培养孩子阅读、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方面的兴趣爱好,开展研学旅行、缅怀先烈、科技教育、心理拓展、军事、环保、劳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

瞧瞧,老师不仅要专业精通,更要博闻强记,无所不能,旅行、科技、心理、军事、环保……

小编想弱弱地问一句:是不是需要先对老师进行一番培训?培训之后才能上岗?

我们的决策本意总是好的,可是实施起来总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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