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韩荣君文图
8月2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介绍《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措施。
洛阳市是河南省较早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城市之一,从1999年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设立首个博士后工作站以来,全市共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3个(含11个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个,累计招收进站博士300余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支持135项,为洛阳市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发挥了良好的“聚才效应”。
当前,洛阳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要走好创新驱动之路,就要大力培育各类创新主体、搭建各类创新平台。青年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新生动力,也是“人才”这个“第一资源”中最具活力的因素。因此,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做好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招引和培养工作,对于提升洛阳市的自主创新能力、综合发展实力、持续增长潜力、辐射带动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洛阳市出台《实施办法》,就是想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搭建更多更好的科研创新平台,通过平台引才聚才、留才用才,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扎根洛阳、创造价值、推动发展,为洛阳市“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实施办法》共8章。第一章“总则”对办法出台的目的、依据和适用对象进行说明;第二章“服务机构”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第三章“平台建设”明确了设站条件和设站奖励;第四章“招收培养”对博士后人员招收、导师条件进行明确,对招收、培养职责和手续办理进行说明;第五章“在站管理”对博士后在站时间、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和设站单位考评奖惩管理进行了明确;第六章“服务保障”对博士后人员在站待遇、家属户口迁移、子女入托入学和安家费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第七章“考核评估”对各项资助申报程序、全程管理和在站博士后人员的考核管理进行了明确;第八章“附则”明确了起算执行时间。
在全省18个地市中,洛阳市是第一个出台博士后专项支持政策的。其特色和亮点概括起来是“三个最”。一是为企事业单位引才育才提供最大支持,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奖励20万元,对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奖励10万元,对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分站的将补足建站奖励经费差额。二是为博士后来洛留洛展示最大诚意,新引进全职在站博士后可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10万元,出站后来洛(留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再给予安家费20万元,还可进入洛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三是为博士后安心科研提供最全保障,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通职称评审直通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出站来洛(留洛),其本人、家属及子女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本地常住户口及办理入托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