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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一学期3300元, 合理吗? 教育局回复! 网友: 换我求之不得

随着新学期的即将来临,课后延时服务的“5+2”模式也即将在全国铺开。尽管大家都知道“5+2”模式是每个礼拜5天,每天开展延时服务不少于2小时,并且应比当地下班时间迟30分钟。但是,课后延时服务的收费问题却还有许多不确定性。

现在,差不多每个省都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但是很多的地方对于收费问题都是语焉不详。现在,从网络上,能确定的是江苏和内蒙古。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每学期300元,而高中则为600元。而内蒙古和江苏相似,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收费不超过300元,高中则在600元以内。

对于这样的收费标准,我想,应该没有多少家长会不满意吧。一个学期收费只有300元,这和学生在校外比较起来,那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但是,还是有家长不满意,他们质问,为什么学校不提供晚餐,孩子都到六点半、七点了,哪一个孩子受得了啊!

这样的提议,不能说没有道理?因为孩子到了那个时候确实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如果学校能够给孩子提供一顿晚餐,确实能够提高孩子的学校效率。但是,现在问题来了,既然要提供晚餐,那就要收费。一旦收费,家长又是否愿意呢?这就是一个众口难调的问题了。

这不,河南省洛阳市实验小学就因为上学期课后延时服务收费问题被家长投诉到问政平台上,引起了一场风波。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洛阳市实验小学通济校区课后服务费用3300元合理吗?请教育局查明,将费用明细进行公示

这一学期收费3300元,这和校外辅导机构的收费比较起来就是不多,也少不了多少啊。看看上面两个省的收费标准——300元,他们这就有些夸张了吧!

今天,洛阳市教育局做了回复:为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洛阳市实验小学“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全面发展、公益惠民、事项公开”的原则,提供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根据基本支出情况测算,学校提供“午餐+晚餐”日托就餐模式,收费标准核定为每学期3300元(包括中餐、中餐期间的学习辅导,晚餐、晚餐之前学习辅导的相关人员增加工作量的工资,以及卫生防疫、维修等办公杂支)。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餐费采用“多退少不能补”的模式,如果出现费用紧缺,由学校公用经费补足,确保学生就餐。

学校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公开透明收费,立足需求,科学合理安排好延时服务管理。

从回复的文字来看,他们做了深入地调查。他们首先声明这是“自愿参加,公益惠民,事项公开”为原则。这话的意思就是说:第一,学生参加是自愿,不存在强迫;第二,这是公益性质的,不存在多收费;第三,收费的标准是完全公开的。

接着,他们就对收费的相关事项作了明细地说明,支出的内容包括:中餐、中餐期间的学习辅导,晚餐、晚餐之前学习辅导的相关人员增加工作量的工资,以及卫生防疫、维修等办公杂支。这也就是说,这个收费不只是课后延时服务,最主要的还有中餐和晚餐。不说其他,就说这一日两餐,稍微吃得好一些,没有30元打发不了吧。而一学期大约4.5个月。这样算下来,也就差不多3000元了。这还不考虑其他的支出。所以说,学校要用办公经费来补足学生就餐费,那是必然的。

而且他们最后的一项声明做得很好。“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一个自愿申请,两级审核,却是对收费的公开透明起到了保障作用。

当这个网络投诉被洛阳网公开的时候,就有网友在下面跟帖称:每学期3300,大家可看清楚了!要是我儿子(在)学校,我真求之不得!他们真正把家长顾虑的问题都帮这一手解决了,确实应该为洛阳实验小学点赞!

亲爱的读者,对于洛阳实验小学一学期课后延时服务收费3300元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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