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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 全市恢复!

注意!注意!

洛阳关于校外培训机构

最新消息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授课的通知

各县区:

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授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时间安排

12月1日起,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资质不全的要坚决关停取缔,资质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限周一至周五,每天学科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落实防控措施

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消杀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自我防护。

三、规范培训行为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双减”文件要求,做到诚实守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培训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明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条款;严格执行广告宣传规定,不得违规宣传,不得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不得招生及收费。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督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动态指导培训机构调整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准复课。

2021 年 11 月 30 日

除此之外

洛阳市教育局发布

重要提醒

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再告家长书

洛阳市教育

关于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再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随着“双减”政策的持续发力,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趋严,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退费维权难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洛阳市教育局再次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注意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风险,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选择机构要正规。

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首先要选择正规机构。家长可以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一般张贴在营业厅显著位置)。

二、合同文本要规范。

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请务必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要妥善保管所签订合同。

三、缴费手续要完备。

在签订合同后才付款,请家长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四、惠民政策要关注。

我市营利性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将改登为非营利性机构,未完成“营改非”前不能收费。义务段学科类培训将执行政府指导价,届时会普遍低于当前价格。所有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将设立预收费监管账户,通过此渠道缴费才能有效保障您的资金安全。这些政策均会在今年内实施,请家长朋友把握缴费节奏,管好自己的钱袋子。

同时,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在政府指导价出台之前,不要向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缴费续费;不要向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缴费续费;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按国家规定,一次缴费时间跨度不能超过3个月)。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学校、主渠道在学校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一方面,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培训机构针对小学、初中生的学科类培训不得安排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含线下和线上),周中的线下、线上培训结束时间分别不得晚于20:30和21:00,通过压缩校外培训时间、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等立体化举措推进减负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期待您转变教育观念,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一起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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