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城区封控区、管控区之外市直学校师生返校复学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工作专班研究,现将市城区封控区、管控区之外市直学校返校复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3月17日下午开始,居住在市城区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市直高中学校师生可以返校复学;3月18日,居住在市城区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其他市直学校师生可以返校复学。
二、封控区、管控区之内的市直学校暂不复学,封控区、管控区之内居住的师生暂不返校。
三、符合复学条件的学校,其师生在封控区、管控区居住比例较高的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备后,可适当推迟返校复学时间。
四、返校复学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杀,做到错时错峰有序开学。
五、返校复学学生须持参加全市全员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返校。同时,学生家长要与学校签订相关承诺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障自身健康。
六、学生入校后,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健康副校长制度,联系指定医院对返校师生在两周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建立台账加强健康管理。加强学生走读管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两点一线,点对点闭环管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等)。
七、做好教育教学衔接。各学校要有序开展网上学习情况摸底评估工作,精准分析学情,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课堂教学。对暂时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继续实行网上教学,“一人一案”制定辅导帮扶方案。要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形式,利用抗疫鲜活教材,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