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是党和政府推进教育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你们充分了解有关资助政策,我们现将河南省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阶段有两项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保教费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和本人残疾的3-6岁在园幼儿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元。
申请流程:新生或转入生在学期初一个月内向所在幼儿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银行卡上。
(二)学前教育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3-6岁在园幼儿学生。
资助标准:每名幼儿每年400元。
申请及发放流程:新生或转入生在学期初一个月内向学校提交相关贫困证明等。学校按程序审核评定公示后,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银行卡上。
二、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初中,有三项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本人残疾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和本人残疾的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申请及发放程序:
新生或转入学生在学期初一个月内,向学校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汇总上报,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或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中学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中学每生每年625元。
申请及发放程序:
新生或转入生在学期初一个月内,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贫困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或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
(三)淇滨区政府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淇滨区户籍的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的小学生和初中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申请及发放程序:
1.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开始在村级统计;
2.乡镇政府或办事处扶贫办认定审核汇总公示;
3.报乡镇(办事处)中心校,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或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
三、普通高中阶段
普通高中共有三项政策:
(一)普通高中免学费、住宿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淇滨区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160元,免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400元。
申请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贫困证件及复印件,递交到学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并在学校存档备查。
2.学校按照程序经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免除四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普高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生家庭困难等级分为2-3档。
申请及发放程序:
1.在秋季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评定一次,春季根据资助名额和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3.学校评审出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通过普高资助卡发放。
(三)淇滨区政府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淇滨区户籍的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及发放程序:
1.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开始在村级统计;
2.乡镇政府或办事处扶贫办认定汇总公示;
3.报乡镇(办事处)中心校,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或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有两项政策:
(一)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专一年级、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及发放程序:
1.新生或转入生在学期初一个月内,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家庭贫困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2.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或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
五、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有两项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
专科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本科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13000元。
申请及发放程序:
1.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初一个月内,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家庭贫困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享受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贷款最高额度: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除以上政策外,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学生可优先发放高校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学生可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困难的新生还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高等院校助学金、创业补贴按照高校规定时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7月中旬至9月20日淇滨区户籍的在淇滨区教体局三楼申请办理。
六、教育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淇滨区学生资助中心 0392-2716529
鹤壁市淇滨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