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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阳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出炉

备受关注的2022年南阳市中招考试初中三年级文化课成绩将于7月7日22:00公布,成绩公布之后家长和学生最关心的招生计划已经出炉!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市一中1800名

●市五中2600名

●油田一中440名

●市二中2200名

●市八中2200名

●市一全660名

●市二全660名

●市三全

纳入市二中招生计划

●市四全550名

●市五全660名

●市六全550名

●市七全

纳入市二中招生计划

●市八全

纳入市五中招生计划

●市九全330名

●市十全550名

●市十一全440名

●市十三全330名

●市十八全550名

●市二十全330名

●市二十一全440名

录取原则

录取依据招生计划、考试总成绩、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考生前一批次未被录取,参与下一批次志愿投档。中心城区学校录取时,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国际班录取:具有招收国际班资格的高中学校,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考生根据公布的招生方案,决定是否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后,将不能参加普通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分配生录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时先录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线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以内。录取时按照分配生指标,以初中学校划线。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则转入统招生录取。中心城区分配生录取,只针对报考第一批次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市第一完全学校高中部、市第二完全学校高中部、市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的第一志愿和第二批次市十中、市十一中志愿。

特长生录取:特长生专业测试依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南阳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22〕133号文件)文件执行。经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特长生提前批次志愿。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中招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计划录满即止;录不满的,特长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不再补录。特长生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地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

录取批次

1.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厅组织录取,7月9日前录取结束。

2.市提前批:先录取面向全市提前批第一志愿,再录取提前批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提前批第一志愿被录取后,不再参与提前批第二志愿的录取。由市教育局按照录取原则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市教育局批准。7月12日前录取结束。

3.第一批次志愿:各县教体局按照志愿方案批段先后顺序、录取原则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县教体局批准。

中心城区实行分学校划线、同批次进行、一次性录取的办法实施。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达到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分数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依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意见和第一批次志愿学校缺额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只能填报有缺额计划的学校),市教育局按照录取原则进行一次性调录;若仍未被录取,则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若考生达不到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可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部分完全学校高中部)先录分配生、再录统招生。7月25日前录取结束。

4.第二批次志愿:县志愿批和中心城区志愿批,实行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8月6日前录取结束。

5.第三批次志愿:所有志愿学校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8月16日前录取结束。

录取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在网上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和学业资格,省内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能再次录取和注册。

分配生、宏志班、民办高中按规定录取。

分配生:严格执行分配生的比例达到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50%以上的规定。县域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不得超出本县域初中学校范围。中心城区的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市十中、市十一中的分配生指标分配范围参照去年不变;市第一完全学校高中部、市第二完全学校高中部、市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从今年起开始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指标分配范围为卧龙考区和宛城考区学校;油田考区考生可以报考中心城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参与中心城区统招生志愿录取,但不参与中心城区分配生志愿录取。

宏志班: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属地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除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提前批外,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县招生。

民办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电子信息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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