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校来说,微信群是老师和家长沟通的重要渠道,无论是布置作业还是安排一些事情,老师都会在群内发消息;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在群里发一些不和谐的事情,那所造成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网传一家长在学生班级群里发不雅视频,学校回应:情况属实,群当天被解散,涉事家长被带走调查!
在通讯便利的今天,要善用手机,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12 月 3 日下午,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新里镇中心学校一位李姓家长,将一段长达 1 分 48 秒的淫秽视频发到了孩子所在的班级群内,引发关注。
网传群内聊天记录截图显示,17时许,一名李姓家长发送了一条不雅视频,随后有人发语音,有人质问群主去哪了,10多分钟后,涉事微信群解散。
有记者关注到此事,联系了班级群所属学校,校长称情况属实,涉事家长已被警方带走,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这个家长估计要羞愧死了,这一下子整得全国人民都知道了,如果是自拍两小夫妻的还好,最多来个不轻不重的处理。
如果是这个家长是某些特殊人群,或者是跟小三小五的视频,那估计就要倒大霉了。前有公务员半夜给情妇发微信却误发到工作群,也有女幼师出轨小视频发错业主群。
白白让人吃了大瓜,自己还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淫秽物品的定义。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364条更是明确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到本案,涉事家长的行为属不属于传播淫秽物品,既要看视频的内容,还要看涉事家长是否是故意为之。从报道来看,涉事家长所发的不雅视频应当属于淫秽物品的范畴,不然也不会被警方带走。而涉事家长是否是故意还无法确定,如果是,必然难逃严惩。
此事一出,迅速引起了热议
有网友表示:肯定不是故意的,不小心转错了!确实比较尴尬。
还有网友表示:大概率是因为家长手滑误发了,否则即便这名家长胆子再大也不敢公然去做这样的事情。
也有网友表示:不管是脑子有问题,还是不小心,或者是其他原因。
更有网友表示:这家长,还是走点心吧。事情不大不小,但是对孩子们影响实在是不太好。
最后有网友表示:“估计是手滑,都是成年人,得饶人处且饶人!”
最后我想说,这位李姓家长的行为,还真的有可能就是因为“手抖”才错发在了班级家长群里,再想改错过来已经来不及了。
这一事件也提醒家长和所有社会成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在公共平台上要保持适当的言行举止,以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反映出学校和家庭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方面仍需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