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北 > 教育资讯

湖北一副教授窃学生成果, 院长挂名却称不知情, 学生怒而索赔30万

老师剽窃学生作品,申报了三项发明专利,而且院长还在专利申报中署名了,换成谁估计都无法接受吧?

这些年高校师生之间因为研究成果闹矛盾的事情并不少见,但公开剽窃和署名的现象还是让人不齿的。

据媒体报道,湖北科技学院2015届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毕业生孟某把母校的一名副教授叶某举报了,原因是该老师在2017年剽窃了他的毕业设计作品和论文,并且还成功申报了三项专利。

最让孟某无法理解的是,这三项专利的第一和第二申报人分别是母校的一名副教授叶某以及学院的院长郑某。

早在2015年的毕业季,孟某在一家企业实习并设计了一款无创血糖检测仪,随后带着作品和论文回到母校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可没想到孟某成立的公司现在需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原以为自己的毕业设计可以派上用场,没想到却意外发现当年的设计已经被人申报了三项专利。

这些专利申报的时间是2017年9月份,申请人是湖北科技学院,发明人是叶某、郑某等人,其中叶某是生物医学工程与影像学院的一名副教授,郑某是该学院的院长,第三、第四署名人都是叶某家的亲戚。

在毕业生举报后,湖北科技学院介入调查,11月9日发布通报,最终认定被举报的三项专利和毕业生孟某的毕业设计和论文存在高度雷同,属于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

副教授叶某也因此受到了严厉的处分,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缓两年申报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取消三年内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并责令其向毕业生孟某等公开道歉,追回相关专利所获得的奖励。

可毕业生孟某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满意,因为剽窃的第二申报人是院长,对方为何没有被处分呢?

孟某认为,三项专利的第二申报人是院长郑某,也必须要追究其责任,可郑某则认为,整个专利申报过程自己并不知情,他也是受害者。

看到这里,很多网友都觉得这件事挺有意思,自己署名了,为何还是受害者呢?

毕业生孟某认为,郑某作为院长挂名专利获得了荣誉,但出了事情却不能担责任,要知道这些专利申请都是院长过目签字的,怎么能说自己是受害者呢?

而院长郑某则认为,学校的专利申请都是由代理公司完成的,自己根本不需要签名,是真的不知情,这是诬陷,自己最多也就是管理不力。

让人想不到的是,毕业生孟某又爆出了猛料,他说自己在2015年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时候,副教授叶某和院长郑某就对他的设计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在答辩完成后,对方希望自己将设计资料留给学校,但自己并未同意,可是后来又接到学校的电话,如果不将作品源代码和实物交给学校,就不给他颁发学位证书,孟某再次拒绝。

院长郑某则解释称,学校只是希望把学生作品留下来作为成果展示,而且也会给出相应的补偿,当时还提出了要帮助孟某完善设计,但都被拒绝了,不存在威胁学生的说法。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副教授叶某和院长郑某并没有教过毕业生孟某任何一门专业课程,由此出现剽窃现象真的是非常罕见,过去出现的师生之间的成果之争,往往是因为双方存在教学和学术指导关系。

后来,毕业生孟某在律师的建议下,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方面要求把三项专利无偿转移到自己名下,另外一方面要求副教授叶某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30万元。

既然学校已经认定剽窃事实成立,一个要求肯定是可以实现的,但赔偿30万元则成了难题,对方认为金额太高,高校老师并没有那么高的待遇,叶某无法承受,而且叶某也没有因为三项专利而获得任何利益。

在毕业生孟某看来,自己索要30万元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成立基金会,帮助学校10位贫困生,并非是自己受益。

对于这件事情的是是非非,很多网友也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一方面,有人认为对副教授叶某的处分过轻,并不会对个人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另外一方面,认为院长此时说和自己无关的解释过于牵强。

甚至还有网友直言,如果说院长解释自己不知情,那为何不挂其他人的名字呢?旁观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学校应该给出合理的解释才行。

不得不承认高校存在一种现象,高校的教授和副教授可以在学生的研究成果上署名,只要稍微指导一下,就很有可能拿走第一作者的位置,而且这并非个例,甚至有人直接将学生的研究成果据为己有,让学生有苦难言。

但毕竟时代在发展,学生的权益意识越来越强,不再像过去那么好糊弄了。尤其是那些都没有给学生指导的老师,直接剽窃他们的成果,更是让人无法接受。

高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无论是面对学生还是社会,都应该彰显出公平与正义,要严厉打击那些学术不端行为,对那些失职的管理者也同样要追究责任,因为学术氛围不是一天两天、一个老师或者两个老师营造出来的,那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值得深思。

今日话题

专利申请挂名,事后却称自己不知情,你觉得解释合理吗?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