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的问题不断地曝光在世人面前,国家也在大力整治学风的问题。国家教育部等相关的主管部门对于论文等学术成果的打击可以说是不绝于耳。
但,就只是这样的打击力度,对于那些利欲熏心之辈却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学术界的造假和抄袭的情况还是不断地出现,让人有些莫名其妙。这学术造假的问题,怎么会越大越多呢?这不是让人有些看不懂吗?
12月23日,凤凰网等媒体爆料武汉大学的博士生导师蓝柯超过40篇论文存在着图片不规则裁剪,图片重复使用及部分原始数据无法找到等问题。
一名教授就有这么多的论文存在涉嫌学术造假的问题,但是面对记者多次的垂问,武汉大学都没有做出正面回应。
于是,就有记者发出了质疑:难道对于蓝柯涉嫌学术造假,武汉大学这次会选择视而不见,不进行任何调查吗?
虽然记者把一个大大的问号抛到了桌面上,但是到目前为止,武汉大学还是三缄其口,做起了鸵鸟,看着不让人有些想发笑吗?掩耳盗铃的故事,说的不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形吗?闭上眼睛想一想,再想一想,你还能忍得住不发笑吗?
其实,这样一种情况,在国内的学术界应该不是孤例。中南大学的意味教授、博士生导师钟某梁。在当然审稿人期间,直接把投稿人的论文毙掉,自己稍稍做一点修改,就给发表了出来。
这样的监守自盗,和抢劫有什么区别吗?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是性质更恶劣。因为抢劫至少还让被害者知道自己遭遇了歹徒,而这样的卑劣行径,拿着别人的成果却还不让对方知道,其丑恶的嘴脸不更让人鄙视吗?
作为一个博士生导师,这样严重的学术不端,他不知道吗?绝无可能,而是明知故犯。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他就是想挑战一下国内在学术风气整治的底线在哪里。
也正因此,他不但把别人的研究成果拿出去发表了,还把这篇论文列入了他名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报告当中。这样的肆无忌惮,是不是让人瞠目结舌呢?
按照惯例,对于有学术剽窃行为的人,不但要追回他所盗用的研究成果所获荣誉及获益,还应该对他所有的其他研究成果进行深入的审查,以正视听。因为这样行径的恶劣影响,与之相关的机构应该和他划清界限,并进行追责、处罚,甚至彻底开除。
但是,这样的疯狂举动之后,他得到了怎样的处理呢?11月3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2021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四批次)》,通报了5起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有5名学者受到惩罚。而给出的处理结果是:撤销钟某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手脚转换型足式移动机械手耦合动力学与协调控制研究“,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钟国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给予钟国梁通报批评。
前面三项处理应该是基础的处理,而只有通报批评才是正式的处理,而这个处理和隔靴搔痒有什么区别呢?而中南大学则更绝,干脆选择装聋作哑,视而不见。这是在处理吗?说是鼓励和纵容,没有什么区别,不是吗?
也正因此,许多网友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现在国家都给出了措施了,作为学校,居然一点反应的都没有,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是还挺鼓励这种做法吗?至少也应该取消他的职称吧。”
“怪不得留学的学生学好了都不愿意回来,这回来干嘛,自己研究出东西来,名利全给老师吗,换我我也在外边,太恶劣了。”
整治学术环境,如果不能从重从严处理,都像这样隔靴搔痒、装聋作哑,那么学术界的风朗气晴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呢?只能是一声叹息。
亲爱的读者,对于中南大学教授公开剽窃他人成果却只被通报批评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