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咸安区教育局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01
招聘单位及岗位数(70个)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咸安区2022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2022届毕业生,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不含专升本)本科学历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的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专业特长生; 4.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5.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全日制研究生报考义务教育岗位可不受专业限制,“双一流”学校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不受专业限制; 7.在校期间必修课成绩无补考记录;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的;
03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3月29日上午9:00 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2)3月30日上午9:00 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 (3)4月1日9:00 湖北科技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并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 (3)结合高校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教育教学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课题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时间6分钟,知识问答4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根据实际分若干个组,每组考官3至5人,工作人员1人。 考试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就业协议书》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咸安区教育局择优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特别提示: 上一招聘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下一招聘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应聘人员只允许参加一次面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待2022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04
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由区教育局负责制发公开招聘公告并统筹组织实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应认真制定并切实遵行公开招聘实施工作的细则和安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2、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区人社局:0715-8328247 8322025
本方案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
咸安区2022年校园招聘
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监制:洪 伟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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