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国倩
3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获悉,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了关于修改《武汉市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将第十三条部分条款修改为:奖补资金的补助标准为: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含省、市级示范幼儿园)3000元/生.年、二级幼儿园2400元/生年、三级及未评定等级幼儿园2000元/生.年的标准上限予以财政补助,下限补助标准不低于各标准的60%。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鼓励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2019年,便公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随后设立了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通过加强对武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重点扶持,切实减轻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推进武汉民办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
奖补资金则主要用于降低保教费收费标准,其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支付园舍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其他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及幼儿园发展的事项。
附通知原文: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关于修改《武汉市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
经研究,现对《武汉市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武教规[2019]2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将第十三条部分条款修改为:奖补资金的补助标准为: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含省、市级示范幼儿园)3000元/生.年、二级幼儿园2400元/生年、三级及未评定等级幼儿园2000元/生.年的标准上限予以财政补助,下限补助标准不低于各标准的60%。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