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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武汉高校上百名大学生齐殴“流氓”致其身亡, 该怎么判?

导语:武汉某高校一百多名男大学生在夜间慌乱之中,将一名谈恋爱的学生齐殴致死,发生了一场爱情悲剧。

1997年10月7日凌晨2点,武汉某大学校园内,中文系女大学生宿舍楼内忽然传来女生抓流氓的呼救声,霎时,对面男生楼灯火几乎一齐打亮,随即,一百多名男生倾巢出动,涌向女生楼,他们发现一个黑影窜出,呐喊的人群紧追不舍,只见那个神秘的黑影在慌乱中突然被绊倒,赶上去的大学生们拳脚相加,那个黑影再也没有爬起来。

在女生宿舍的洗衣房内,有一名女大学生伏墙哭泣,她衣衫不整,头发零乱,当同寝室的同学安慰她时,她惊恐地哭出声来。

这位女大学生姓王,21岁,是这所名牌大学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她娇柔美丽,学习良好,进入大学后,就成了男生们追求的目标。她都一一拒绝了,然而新的追求者接踵而来,让她无法应付。她想,她只有找一个归宿,否则,不会得到安宁和清静。几经筛选,王某终于情系本校新闻系的学生刘某。刘某长相一般,但性格豪爽。他俩相识在一年前一个春雨之夜,王某在图书馆查完资料之后,被大雨困在图书馆里发愁,正在此时,刘某撑着一把小伞将她送回宿舍。以后的日子似乎顺理成章,刘某几乎成了王某的影子。

在王某表示愿意同刘某确立恋爱关系的那一天,刘某邀上好友与她在一家豪华酒店尽情欢娱到深夜。这一夜,刘某花了680元,他平静地甩出一叠钱,引起大家一片惊叹,王某在女生们赞许羡慕中,不禁有些陶醉,她为自己的选择而庆幸。

其实,刘某与王某的恋爱算不上真正的爱情。因为刘某是为了在王某众多的求爱者中成为胜利者而下的赌注。他曾扬言,不惜血本也要得到王某。而王某是为了逃避众多的求爱者,寻一片宁静的港湾才答应刘某的求爱。

王某与刘某在品尝了短暂的初恋甜蜜之后,彼此性格与爱好上的差异渐渐地暴露出来,王某心头总是隐隐约约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她发现,刘某过去的幽默、洒脱,还有对爱的执着,全是为了得到她而做给她看的。她现在看到的刘某是另一副面孔:自由散漫,不求进步,更让她不能容忍的是他自恃有钱霸气十足。他给她买的衣服,不论喜欢不喜欢,要她穿她就得穿,否则他就当着她的面烧掉。他的话都是独裁者命令式的口气,不容异议。

一天,他要王某与他去看夜场电影,因为第二天要考试,王某没去,他竟动手打了她。她的心被打冷了,流着泪对他说:“你这样专横,我们分手吧。”他惊诧地看着她,倏地跪下来,打自己的耳光,流着泪发誓赌咒一定要痛改前非,她第一次看见他流泪并跪下来求她,她心软了,原谅了他。

王某能歌善舞,这是刘某不能容忍的,他与她大吵大闹后,对她提出“约法三章”:不许与同系男生来往,包括一起走路和说话;不许去男生宿舍;每天的课余时间必须与他待在一起。为监督实施,他不惜旷课去中文系盯梢。

1996年11月的一天,刘某看见王某和一个男生在中文系教学楼走廊上交谈说笑,便不问青红皂白冲上去将那个男生一顿痛打,其他同学愤愤不平地又将刘某痛打一顿。这次冲突之后,许多男生与王某疏远了。王某由此因“爱情”而失去了友情。

刘某的霸道、专横与他的家庭教育分不开。其父是南方一家私营公司的老板,财大气粗。遇上事,钱能摆平一切,给刘某的心灵刻上了金钱万能的烙印。他相信能用钱买来王某的爱情。

1997年新学期,王某有意与刘某拉开距离,拒绝接受他的任何礼物,躲避与他的约会,但没有任何效果。倒是刘某变得更加狂躁。他时常闯到她的寝室纠缠不休,甚至午睡时在她窗口呼唤,有一次他竟然在窗口足足喊了10分钟。这种近乎痴狂的举止让王某很害怕。每逢两人在一起,他就逼问她为什么冷落他,是不是不爱他?逼得无可奈何的王某硬着头皮说:“是的,我不爱你,讨厌你。”刘某像一头狂怒的狮子吼叫起来:“你想让我丢脸,我会给你好看!”说着他拿出一把寒光闪闪的藏刀满脸杀气威胁道:“如果你真要绝情,它会说话。”

1997年10月7日晚上,王某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因为今天是刘某要她做出最后选择的日子。白天他让新闻系一位男生传话,要她晚上去图书馆见面,她不敢去。她两眼紧盯着寝室的门,怕刘某破门而入。于是她起床将一张桌子顶着门才躺下。

凌晨两点,王某隐隐感到有人在掀她的被子,慌忙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张杀气腾腾的脸,一把寒光闪闪的藏刀,原来刘某没有破门而入,而是从一楼窗台攀上二楼,从窗口爬进了她的寝室。

“你要干什么?”王某惊恐地望着刘某,刘用刀堵住她的嘴,语气冷冷地说:“再出声,我就杀死你。”王只好机械地穿好衣服,然后被机械地带出门。

刘某没想到此时同寝室有两名女生被惊醒。他将王某带到洗衣房,再一次逼她做出最后选择。王只好顺着刘的话模棱两可的应付,以拖延时间等其他女生上厕所时来解围。

“我不想听你的废话,我只想问你,爱不爱我。”刘用刀威胁着问道。

王某抽泣着说:“你的性格不改,我就不敢爱……你对我的感情太专横太霸道,我受不了。你给我一段时间考虑考虑好吗?”

“我为你投入的感情、花的钱够多了,你是爱还是不爱?要不你今夜就是我的人,免得你以后跟别人跑了。”刘某对王某动起手来……

忽然,听到对面男生楼人声嚷嚷向这边涌来。原来是同寝室的女生偷偷跑到男生楼求救,给她解围来了。刘某慌不择路地扔下王某向楼外跑去……

血气方刚的男生们一见黑影蹿出来,以为就是作恶的流氓来了,呼喊着奋力追击,追到一片小树林,刘某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摔倒了,他来不及申辩自己的身份,便被冰雹似的拳脚打蒙了,他极力爬起来,很快又被击倒;当大学生们发现此人手握一把藏刀后,愤怒达到极点,上百人的拳脚如排山倒海,顷刻间,将刘某淹没得无声无息。

忽然,有人喊道:“别打了,要出人命的,快把他送到学校医院去。”

大学生们猛然醒过来,慌忙将刘某抬到学校医院。医生检查后摇头说:“太晚了,人已经死了。”

学校震惊了,公安机关震惊了。这桩不幸事件不仅令人深思,而且引起的法律问题更让人棘手。

这是一起大学生不明真相、齐殴流氓致死人命案。这起案件是由于恋爱引发的,具有道德和法律上两方面的问题,刘某深夜手持利刀潜入女生宿舍,劫持一位毫无准备的女学生,并屡屡以刀威胁,最终被百名大学生群殴致死。刘某这样的结局和家庭教育脱不了干系。

刘某的父亲是南方某地一家私营公司的老板,财大气粗,遇事用钱摆平一切,给刘某的心灵深处打上了金钱万能的烙印。刘某认为钱也能买来爱情。他和王某的恋爱,就是想用金钱物质开路,来赢得王某的爱情。刘某还认为钱能买到姑娘的心,钱能支配姑娘的行为。他自恃有钱,独断专横,霸气十足,无耻地禁锢他人的言行,囚禁所谓的“爱情”,刘某的劣行是“金钱至上”,私心恶性膨胀的具体表现。因为钱,他贪欲、霸道,因为钱,他自私无耻,又因为钱,他想买到爱情却丢了性命。刘某的结局可悲可叹。企图强行占有王某,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人身权。

刘某已死,当然不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但他丧失理智,丧失人格,恋爱不成以刀相逼,在道德上要受到谴责。刘某企图占有爱情,却为爱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的死是毫无意义的。通过此案,学校和学生都应该接受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而王某聪明伶俐,文静漂亮,虚心好学,追求上进,是个才貌双全的好姑娘。漂亮是某个人所特有的长处,其本身本无不好,但往往被人误解,被人亵渎,被人践踏,甚至招来灭顶之灾。所以人人都要用道德和法律的尺度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让美好光照人间,把丑恶打进地狱。

案发王姑娘已无法在原校学习,不得不转到其他学校就读。她在叙述与刘某恋爱的经过时,不时哭诉对刘某之死的良心谴责。她说因为自己对爱情的轻率才造成这样的恶果。她后悔自己在预感到悲剧的发生时,却没有向领导和老师汇报,结果害了对方又害了自己。

那么对于那群热血沸腾、群情激昂、嫉恶如仇的大学生来说,能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吗?

面对凄惨的求救,面对从女生宿舍里窜出来的手持利刀的流氓,他们能视而不见,让他逃之夭夭吗?更何况当今社会正呼唤着见义勇为的英雄。就当时情况来说,刘某虽然逃离现场,但他仍然手持利刀,很难说他不以刀伤人。倘若他不是被什么绊倒,面对紧追不舍的学生,谁也不敢保证他不挥刀相拼。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们拳脚相加致死人命,至多是在追赶坏人时,慌乱中造成的误伤。

然而,一百多名大学生,在漆黑的夜晚,谁能分清是谁的一拳谁的一脚击中要害而致人死亡的?那么大学生们的法律责任又如何追究呢?

学校是学生长知识、长身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主要场所。学校领导、教师、职员都应该关心学生的成长。首先要关心的是学生道德品质的修养,法制观念的增强,这是学校工作的重点。然而,近年来,有些学校管理松弛,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放松了道德法制教育,甚至放任自流,让不良风气在校内泛滥,从而酿成一起又一起令人惨痛的案件。这不能不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足够重视,不能不引起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足够重视。

不论大学生还是中学生,他们还都是些孩子,各方面都不成熟。特别是高校的学生,他们毕竟才20岁左右,不要以为他们已经是大人,可以独立,不需要管理了。恰恰相反,大学生所处的时代,正是理想、信念、人生观、道德观开始形成,尚未定型的阶段;也是从青春发育期到成熟期的阶段。他们的思想情绪极不稳定,他们具有冲动性、暴发性,又具有狂热性、盲目性;同时处于热恋、择偶阶段。此时若把握不好,有的学生往往会误入歧途,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这个阶段既是困难时期,也是危险时期。

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要时刻把握他们的脉搏,多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细心观察他们的心理活动,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要多启发、多开导,及时解决。做学生的工作要循循善诱,和风细雨,切不可简单粗暴,情绪急躁。逐步地帮助他们解除顾虑,放下包袱,让他们轻装上阵发奋学习。

目前,某些高校学生漠视道德规范,违反校纪校规,入学不久就开始物色对象,谈情说爱达到近乎疯狂的地步。有的跨班级,跨院系,楼前楼后蹿来蹿去,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搞得学校很不雅观。有的见到漂亮的女学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穷追不舍,弄得人家整日不得安宁,生活、学习无法平静。更有甚者,在校内校外,树下屋旁,发生性关系,做出一些伤风败俗的丑事。他们这样做不仅败坏了道德,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影响学习,影响身心健康,甚至会因此而引发恶性案件。

武汉某高校刘某的教训,难道不值得吸取吗?

我希望每个学生都要珍惜自己的情操,珍惜自己的青春,珍惜自己的前程,加强道德和法制观念,奋力拼搏,提高文化科学水平,增强体魄,为开创更加广阔而辉煌的前景而奋斗。同时希望青年学生一定要过好恋爱、婚姻这一关,不要过早地谈情说爱,以免影响学业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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