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80号)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34号公布、第275号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对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拟征收范围(详见附图)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实施房屋征收调查,现将房屋征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
二、调查范围
以征收范围图为准。(详见附图)
三、调查内容
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及其他情况,具体内容详见调查表。
四、征收部门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征收实施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事处
六、调查期限
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七、调查目的及要求
为确保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调查资料的准确性,保障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请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调查工作,及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认真核对调查内容并在《房屋调查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
特此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