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实案例,武汉一个名校在校研究生阿俊被哥们拉到KTV唱歌,她认识了一个女服务生,也算是个风尘女子,这名女服务员身体高挑,容貌较好。她一听这哥们是名校研究生,顿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她称自己小时候就有读书的志向,但是无奈家庭经济情况不好,所以没读过书。不过现在经济条件好了,所以想考一个大学,于是她现在晚上上班,白天读函授,想通过自己努力学习改变命运。我们俩个学习的专业差不多,你可以帮助我辅导功课,至于我,我可以为你提供各种服务,什么都可以。阿俊一听有这样的好事,欣然同意了。
他们这样的关系持续了一年,没想到这个事情被别的服务生举报了。那么现在,他们的这种行为算不算非法男女关系呢?有人说不算,怎么能算非法呢?他们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进行整合互补,应该是双赢的局面。这种情况的判定,关键是看有没有金钱或者其他实物的买卖、交换,而且是不是针对不特定人群。这种关系的支付方式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某种实物,但在这种情况下,是一种劳动,是一种行为。一次劳务、一次服务不能直接等同于有价值的财产,更不能等同于金钱本身。所以两人的行为不属于非法男女关系。
当然如果这个案例大家不太理解。我们再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有的女演员为了得到一个角色,就和这个导演有男女关系,和导演交换了这个角色,那么我们总不能把女演员和导演的这种关系算作非法的了吧?女演员虽然出卖肉体,但拿回来的不是钱,而是角色,我们没有办法把角色等同于金钱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