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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别! 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中南大教授覃有土逝世

极目新闻记者李碗容

3月12日上午,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我国商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副校长覃有土教授因病医治无效,在汉口逝世,享年78岁。覃有土教授的一生,是为中国民商法学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覃有土教授的离去是中国法学界、湖北省法学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重大损失。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微发布的文章,覃有土教授1945年7月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1979年考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攻读民商法硕士研究生,198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84年因中南政法学院复校而转入中南政法学院任教,1991年任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1996年被武汉大学聘为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2000年中南财经大学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覃有土教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2002年当选湖北省第五届政协委员。2010年退休。

覃有土教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法学科的奠基者,曾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商法学会创始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多个学术职务,在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享有崇高声望。

覃有土教授一生钟情学术,为我国民商法学科建设、理论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了杰出贡献。他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现代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重要论文一百多篇,其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数次领先国内同行,具有开拓性和创建性。代表性学术论文有:《浅论我国公证立法》(中国法学,1991)。

覃有土教授主编的《保险法》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是我国保险法学的开山之作,其主编的“九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社会保障法》、“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商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商法学》、高等院校应用型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民法概论》、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保险法教程》、全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保险法学》等,深受广大读者欢迎。

覃有土教授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追求真理,为中国商法学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为湖北省商法学的建立、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开创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法学科的建立、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开创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覃有土教授深受全国商法学同仁的敬重和爱戴。覃有土教授克明俊德、甘为人梯、大公无私,全心全意地扶持青年、提携后辈,天下桃李,悉在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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