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4年选聘生专项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努力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武汉市决定继续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专项选聘一批2024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安排到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专项选聘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素养好,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较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国内有关重点院校(院校名单见附件1)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其中本科须取得附件1中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国(境)外QS 2024年排名前200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在国内就读的须取得附件1中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本科在国(境)外就读的须取得QS 2024年排名前500高校大学学历学位)。
5、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标注的专业为准。
7、具有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2024届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6日(周一)9:00至2023年10月31日(周二)16:00期间点击本《公告》或武汉组工网上的报名链接,进入“武汉市2024年选聘生专项选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10月20日、10月27日下午17:30,武汉市专项选聘工作专班将在武汉组工网各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报考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也可通过“武汉组工”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信息。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后,须同步将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见后文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博士或硕士”命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周二)下午16:00。武汉市专项选聘工作专班将及时对网上提交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初审,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职位或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中退回补充资料的,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报名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和相关考试信息。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如果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可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
(3)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4)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电子版;
(5)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扫描件;
(7)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含学信网标注专业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4日(周二)上午9:00至11月18日(周六)上午7:00期间,登录武汉组工网相应链接下载打印武汉市2024年选聘生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4、集中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进行,于2023年11月18日、19日(周六、周日),在武汉集中进行,面试公告将在武汉组工网上发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素养。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工网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深入考生所在院系访谈、查阅学生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成绩、一贯表现、入职意愿等情况。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或体检不合格,根据用人单位的意见,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6、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武汉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后,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制发文件明确选聘结果。拟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后,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和专项选聘生的待遇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落实编制、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管理培养
1、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9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
3、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学子聚汉”工程相关政策和《武汉市选聘生培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组通〔2017〕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选聘生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组通〔2019〕81号)规定的落户及培养待遇,享受各区各单位发放的人才补贴及住房、安居等方面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报销其体检费和面试及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4、聘用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试用期一般为1年,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
5、选聘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市委组织部建立武汉市选聘生人员信息库,跟踪掌握武汉市选聘生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积极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每年拿出一定名额,定向从选聘生中招录选调生,优化选聘生考取选调生后的岗位安排,推动选聘生政策更加健全完善。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入职选聘生岗前培训和往届选聘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
四、纪律要求
专项选聘工作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事业单位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有关说明
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名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链接:http://wuhan.nomax.vip/tip/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内地部分高校名单
2、报名登记表
3、岗位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