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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高考”将于6月7日开考 考试时长、计分方式、招生录取均有变化

“新高考”将于6月7日开考。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对考试安排、志愿填报、录取安排、招生考试等事项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年高考是高考综合改革落地“首考”,在考试时长、计分方式、招生录取等多方面都有较大变化,值得考生和家长关注。

考试实行“3+1+2”模式

今年起,湖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不再分文理科,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1”为物理或历史必选一科,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2”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任选2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转换后的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湖南省自主命题。

语文考试时间为6月7日9∶00—11∶30,数学为6月7日15∶00—17∶00,外语(含听力)为6月8日15∶00—17∶00。选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长由原规定的90分钟调整为75分钟。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为:首选科目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再选科目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从今年起,合并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和体育类专业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

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包括军事院校(专业)和非军事院校(专业),其中非军事院校包括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和水利特岗人员招生等本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

参加本科批录取的院校为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包括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院校(专业)。

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包括定向培养士官、公安、司法、航海和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及水利特岗人员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等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参加高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专业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艺术类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今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一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投档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高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值得考生关注的是,平行志愿投档时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原来可以在院校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2021年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出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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