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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使用省统考成绩, 高校提高文化要求! 湖南艺考将这样做

日前,湖南省教育厅官网公示了《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加强对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培养的省级统筹,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对艺术人才的实际需求,对全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置及招生规模进行科学布局。

《实施方案》自2022年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严格控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

2021年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对湖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进一步强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简称省级统考),2024年健全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坚持组织开展艺术类省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引导和鼓励学生提升综合素质。

积极引导高校紧密结合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主动适应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招生规模。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艺术类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鼓励来湘招生高校直接采用省统考成绩

湖南将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2023年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设置,对现行10个统考类别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严格执行教育部校考规定。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已覆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鼓励来湘招生高校直接采用湖南省省级统考成绩。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同意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

组织现场校考高校要通过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2024年起,省属高校不再跨省到外省设置校考考点,不接受省外高校来湖南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将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力争2024年达到一半以上。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鼓励高校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2024年起,改革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方式,历史类、物理类计划实行统一编排、统一划线,对于平行组中不区分首选科目的高校(专业),其报考考生统一排序录取;进一步改革完善艺术类录取政策,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来湘招生时,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创造条件减少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进一步推动来湘招生高校使用湖南省统考成绩和统一录取规则,原则上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同时采用湖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安排在相关批次平行组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湖南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安排到非平行组择优录取。

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确定平行组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类、美术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曲表演)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鼓励高校在湖南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此外,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组织校考的高校,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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