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徐运源通讯员吴辉)开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场地设施器材和师资力量有哪些具体要求?培训内容及教材有何规范?近日,市科技局对这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常见问题一一做了解答回应,明确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科技培训机构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5%。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与中小学课程或升学、考试相关的信息技术、编程、机器人、科普知识等教学、指导、实验及其他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不包括面向社会各类人群提供职业能力或专业技能培训服务的机构。
在场地设施器材要求方面,严格按照《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标准要求。《管理办法》中未明确具体要求的,参照《关于印发<长沙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场地面积应与培训内容、规模相适应,满足教学需要,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指用于培训的生均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下同)不低于3平方米。开办需使用较多设备、器材的科技培训项目的,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培训场所应符合采光、照明、给排水等标准。涉及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实验的,应配备专用实验教室等。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师资力量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培训内容及教材有何规范?长沙明确,培训内容应开展以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爱好、科学家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提升科学素养、拓展思维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教育和科学体验活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课程难度及进度适宜,不得包含与学习无关的广告、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选用正式出版物或通过审核的自编培训材料。采用自编培训材料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职责、标准、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办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所有培训材料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