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镱慧子 通讯员 吕莉)为广泛开发见习岗位,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帮助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12月1日起,我市将启动2024年就业见习基地招募工作,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在2024年1月31日前申报。
见习基地是指自愿申请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用人单位(事业单位获批认定为见习单位,其他用人单位认定为见习基地),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适宜见习岗位,进行3至12个月就业见习。
本次申报见习基地(单位)的单位,必须是湘潭市内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能提供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同时,须有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且能按要求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能为见习人员按月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发展方向的高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巨人等企业可适当放宽见习基地认定条件。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后,满足设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经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认定为见习基地,向社会公布后正式挂牌,有效期为三年。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基地招收见习人员后,可按季度申报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市本级、岳塘区、雨湖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30元/月,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标准为174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