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各中小学校于2024年1月28日起放寒假!新学期2月26日正式上课。
统筹做好期末安排
1.做好期末后段工作安排。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期后阶段和寒假工作安排,有序组织学生期末复习考试,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控制考前学生的作业量,避免题海战术。
2.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资料遴选和上传。组织初中学生在放假后半个月内,将本学期以来“长沙市中小学人人通云平台”中反映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遴选至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高中学生及时做好综合素质评价资料的学期归档工作。
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1.抓好假期安全教育。放寒假前,各校要以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消防、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性侵等为重点,组织开展系列安全和法治教育。学生在假期内规范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禁放和限放”规定,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低温雨雪天气、校园欺凌、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施工安全、校车安全、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等隐患摸排。
3.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制定假期值班安排表,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健全机制,遇各种突发事故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理。
4.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寒假期间人员跨区域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加,各学校放假前要做好健康教育,引导疑似或确诊患有呼吸道传染病的师生进出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好口罩。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落实《长沙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长办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学生假期作业时间和作业量,鼓励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积极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寒假期间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部分学校因成考、自考等考试耽误课时需要补足的,市直学校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县(市)学校由区县(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核准同意后方可按实补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严禁各类招生考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严禁高中学校利用寒假进行招生宣传、组织任何与招生相关的考试等。
3.加大办学行为督查。各区县(市)教育局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公众举报信息及时核查,妥善处理。长沙市教育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抽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通报。
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1.开展实践活动。学校适当安排寒假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生态环保等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做好垃圾分类。
2.积极参加体艺活动。全面落实体艺“2+1”项目,各校要布置适宜的寒假体育、艺术作业,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睡眠时间,科学合理饮食,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要做好学校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学校与社区做好衔接、宣传等工作,按要求核验入校人员身份等,做好入场登记,购买场地责任保险,做到“能开尽开”。
3.合理安排学习。一是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寒假学习。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活动,确保学生有自主活动时间。二是开展假期读书活动。落实《长沙市中小学校读书活动方案》要求,培养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三是积极利用免费网络公共教育资源自主学习。指导学生利用国家、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名师云课堂”等公共免费教育资源,开展在线学习,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
4.落实文明创建相关工作。结合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为重点的关爱行动及“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等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实际,创新形式,开展长沙市中小学生文明行为“十小事”相关实践活动。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参与相关道德实践。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提倡简约适度、注重公共卫生。城乡各级学校少年宫科学安排寒假项目,确保正常运转。
5.关爱特殊群体。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开展走访活动,为困难师生排忧解难。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加强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廉洁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教师参与打牌赌博,严禁酒后驾车,倡导文明度节。
2.开展假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寒假继续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社会培训机构宣传、招生,严禁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等。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3.全面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要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强化对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防止寒假期间违规开展或者变相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对未纳入监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责令关停。要继续保持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查处的高压态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寒假期间开展巡查,尤其寒假第一周要重点巡查。各学校假期要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网格化”巡查,协助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违规培训,引导本校学生不参加校外违规培训。
精心做好教师培训和开学准备工作
1.开展教师培训。学校要利用假期认真组织教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天,内容涵盖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业务等,提升教师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
2.做好企业实习。职业学校教师要合理利用寒假到企业实习,确保每年2个月企业实习时间,在企业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3.新学期定于2024年2月25日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各幼儿园参照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沈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