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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出台人才新政六条 给予大专毕业生租房补贴

近日,泰州出台《泰州市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聚焦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为全力打造中部产业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营造拴心留才发展生态。

今年,泰州启动实施“凤城青年人才集聚计划”,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来泰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数增长20%左右,而“人才新政六条”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政策支持。

市人才办负责同志介绍,泰州市现有人才政策对于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形成人才政策比较优势,在2018年已出台“科技人才80条”等文件基础上,着眼补足政策短板,聚力引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各类优秀人才,市人才办牵头,人社、科技、教育等部门参与,系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最新要求,广泛借鉴、比照同类型城市人才政策,起草形成了“人才新政六条”。接着,市领导赴市(区)实地走访企业,了解用人单位需求,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企业家、本地高校、在校大学生等方面意见,形成“人才新政六条”(征求意见稿)。之后,市人才办又书面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人才新政六条”。

“人才新政六条”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干货、硬招为主,确保易操作、能落地,力求务实、管用。文件中共有支持企业高薪揽才、提高购房补贴额度、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泰求职、扩大租房补贴范围、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协作等六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支持企业高薪揽才,充分激发企业作为聚才用才的主体活力,把对人才的评价权和认定权交给企业,不唯文凭,不唯职称,对企业舍得花高薪引进的各级各类人才,包括技能型人才,均给予企业引才补贴、人才纳税补贴。企业全职从市外新引进年薪超过40万元的各级各类人才,每年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工资的30%,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每年50万元,同一企业补贴最高每年150万元。每两年评选10家人才集聚杰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二是提高购房补贴额度,对在泰就业创业的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领办(创办)企业或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高购房券额度,对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10万元、14万元、20万元的购房券。首次将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往届毕业生,纳入购房券发放范围,并给予上年度科技创新十佳企业、优秀企业在推荐申领购房券的对象、名额等方面破格支持。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泰求职,给予每人500至2000元的面试求职补贴。四是扩大租房补贴范围,在本科、硕士、博士已有租房补贴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应届大专毕业生新开口子,给予每月500元、最长36个月的租房补贴。五是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企业新录用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给予每人补贴500至1500元。提高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六是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协作,对成功推荐本科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市外各类院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驻泰高校,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据了解,“人才新政六条”中的企业是指所有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不含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所涉资金,市直单位的由市财政承担,各区的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据初步测算,实施“人才新政六条”后,市级财政每年将新增4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市人才办负责同志表示,“人才新政六条”亮点多多,在很多方面突破原有政策限制,为人才引进和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越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将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记者钱兰通讯员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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