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钱红艳) 按照《南京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定,今天起我市各区将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5月28日—29日举行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报名登记。教育部门提醒家长,关注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规定,今天起我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区方案公布后,相关区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5月27日,各区教育局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5月28日起,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另外,法定监护人于5月28—29日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监护人办理手续时,须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并备齐相关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和一张一寸照片。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
市教育局强调,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