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南通大学教务处发布一则公告,拟对杨某等112名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附件表格信息显示,这112名“超限”本科生来自历史师范、电子信息、软件工程、土木等专业。其中,来自理学院信计专业的学生宋某、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的学生周某以及医学院(护理学院)临床专业的学生庄某等三人均于2005年入学,时间长达16年,远超过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
公告介绍,《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通大教〔2017〕88号)第十二条规定:学校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或5年。4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5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9年,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以上最长学习年限均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年限,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一条规定: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在接到入伍通知两周内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学校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其保留学籍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具体名单如下
公告表示,杨某等112名同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来校办理退学手续。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辩。逾期未来办理或未递交书面申辩的,视同知晓并接受学校给予退学处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