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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相关部门连发
两条重要公告
事关学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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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
京杭大运河以西片区新建小学
招生办学事宜的公告
随着我区西片区(京杭大运河以西)入住人口快速增加,小学适龄儿童不断增多,现有的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实验小学已超负荷运行。为此,我区已启动建设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枚皋路小学,现对其招生办学事宜公告如下:
1.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枚皋路小学计划于2022年暑后投入使用,由生态文旅区实验小学领办。枚皋路小学作为生态文旅区实验小学西校区,两校实行统一管理,届时,枚皋路小学施教区学生入学办法按照我区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关于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16〕212号)执行。施教区划分前(2016年12月1日前)的钱隆城小区购房户子女原则上到枚皋路小学入学,如个人有意愿并提出申请到文旅区实验小学入学的,也可予以安排(认定条件是2016年12月1日前所购房屋的契税已经缴纳,或已签订购房合同且已在市住建局备案,并在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契税缴纳);若其房屋产权在2016年12月1日后发生变化,则新房主的子女将在枚皋路小学入学。
2.西片区枚皋路以南区域内已规划2所小学,并将视住宅小区开发和人口入住情况适时启动建设;在学校建成前,该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将过渡安排在枚皋路小学入学。
以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关于高铁商务区范围
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 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区制定了高铁商务区办事处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划分方案,经市教育局同意,现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一、高铁商务区范围
新长铁路—枚皋路—白果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广州路—乌沙干渠—承恩大道—海天路合围区域(以规划范围为基础,具体以区划调整的界址为准)。
二、施教区划分方案
(一)初中施教区划分方案:以鸿海南路为界,将高铁商务区办事处范围划分为两个初中施教区
1.东部施教区:鸿海南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广州路—乌沙干渠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
2.西部施教区:新长铁路—枚皋路—白果路—徐杨路—鸿海南路—乌沙干渠—承恩大道—海天路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尚未启动建设。
(二)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以鸿海南路和枚皋路为界,将高铁商务区办事处范围划分为三个小学施教区
1.东北部施教区:鸿海南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乌沙干渠—高铁路—枚皋路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为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
2.东南部施教区:鸿海南路—枚皋路—高铁路—乌沙干渠—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广州路—乌沙干渠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即将启动建设,位于淮盛路与G233国道交叉口西北侧。
3.西部施教区:新长铁路—枚皋路—白果路—徐杨路—鸿海南路—乌沙干渠—承恩大道—海天路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尚未启动建设。
以上施教区范围均不包含居住在其中的外县区户籍人口。有区划协议的,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三、有关事项说明
1.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位于淮顺路与高远路交叉口东南侧,学校已于2021年暑期投入使用。初中西部施教区的学生在其施教区学校建成前,将在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过渡入学。
2.生态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目前尚未启动建设,学校已于2021年暑期暂借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校舍招生办学,待校园建成后搬回。小学东南部、西部施教区的学生,在其施教区学校建成前,将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过渡入学事宜。
3.高铁商务区范围内规划中的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将视住宅小区开发和入住情况适时建设。
4.当城市人口、生源数量和学校建设出现较大变化时,我区将按照《义务教育法》适时调整施教区范围。
以上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