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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编专业人才下海创业可留编3年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力争实现到2025年每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0万人。早在2015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就明确提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优惠条件是可以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3年。此后,人社部于2017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可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离岗创新创业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此次江苏省印发的通知较以往更具针对性,在重申支持政策的同时给出了务实的操作细则,比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其间可依法继续在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按规定连续计算工龄,同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等。这些举措无疑给那些尚在犹豫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吃下了定心丸,降低了编内人员离岗创业的“机会成本”,让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带着科研成果投身商海。

本文源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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