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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乱象怎么治? “教育之乡”南通探寻破题之道

人民网记者王继亮

家委会负责班费收支,操作不当最易引发争议,也是诸多家委会乱象的关键问题。在“教育之乡”江苏南通,田家炳中学和启秀中学两所名校本学期就遭遇了这样的烦恼。其中,田家炳中学初一年级某班级家委会开学后收取每生多达1000元的班费,初二年级某班级家委会使用班费购买教具,启秀中学初一年级某班级家委会为筹备校运会开幕式表演,要求全班学生交费请校外舞蹈老师辅导等。这些问题经家长反映后已经得到处理,而其背后折射的家委会角色定位问题备受关注,也发人深思。为此,人民网记者在当地进行了走访调研。

走样儿的班费

南通市田家炳中学班级群截图。家长提供

据南通市田家炳中学部分家长反映,新学期开始,初一年级某班级家委会向每名学生收取班费1000元,全班实收57000元。“只说是用于班级活动。”学生家长杨兰坦言,其夫妻俩都是普通工薪阶层,平时生活买菜都要精打细算,班费收得着实有些高了。

该校初二年级某班学生家长张明明则称,该班用班费购买花梨木戒尺等教具,还用班费买榴莲千层蛋糕、啤酒、烧鸡等作为家长志愿者的工作餐。“黑板擦、粉笔、教鞭、戒尺、签名印章是用班费买的,一把戒尺花费80元,拖把花了200元,打扫教室也要花班费请人……”他对此不理解:教具理当学校配备,为何要用学生班费来买?

班费引发争议,南通市田家炳中学初一年级该班家委会已将收取每名学生的1000元班费,分别退还800元给家长。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南通市启秀中学也有家长反映,初一年级某班级家委会为准备学校运动会开幕式表演,要求全班50名学生每人交费101元,其中包含请校外舞蹈老师的排练费48元、道具费13元。

启秀中学一位家长提供的班级群信息显示,家委会成员在通知家长交费时用了“抓紧”“务必”等字样。“这种口吻说话,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似乎没有商量的余地。”学生家长杨桂说,他们虽然不情愿,但为了孩子只好“忍气吞声”。另一家长刘智认为,不可否认部分家委会成员的付出,在策划活动上投入了大量精力,但在收取班费及活动花费上不能对其他家长不尊重。

家委会更应突出“有所不为”

其实,这并不是家委会第一次受到质疑,家委会乱象也非南通一地才有,人们对家委会的质疑声也此起彼伏。

早在2012年,教育部就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各地学校家委会诞生和存在的政策依据。

孩子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会教育三位一体,家委会是群众组织,代表家长和学生的意愿、权益,同时参与、支持、监督、促进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实际上为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搭建了沟通桥梁。”对于社会争议,启秀中学校长祁金莉表示,不能全盘否定家委会的贡献,比如该校门口的道路是一条主干道,一到上学、放学时段极其拥堵,如果没有家委会参与执勤,4500名师生出行就会存在安全隐患。

在祁金莉看来,家委会的存在意义不言而喻,但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其中特别要强调“有所不为”。目前看主要有两方面问题被吐槽较多。一是违规收费。对此,应合理确定班费收取金额,科学测算开支情况,不能超额收费,给家长造成经济压力,同时明确班费使用范围,原则上只用于学生学习,不得购买本应由学校承担的教学用具费用,更严禁用于节日教师礼品等开支。对于一些学生集体活动临时性开支,应本着“俭省节约、透明公开”原则,与家长集体讨论确定开支事项及金额。另一类是言行不当。对此,家委会成员要明确自身定位,提升整体素质,树立服务意识,不能存在特权思想。

针对家委会当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南通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各学校要规范家委会日常工作行为,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人民网注意到,这份文件提出了“十不准”,其中明确,不准借家委会名义为家委会成员敛财牟利、沽名钓誉;不准组织家长参与本应由学校、班级、学生承担的班级卫生保洁、物品整理等相关活动;不准以家委会名义强制捐赠教学用品、设备设施,或诱导家长以赞助(自愿)名义承担本应由学校承担的教育教学所必需物品;不准采购与教育教学活动不吻合、与学生成长不相关的物品以及超出一般家长消费水平的物品等。

到位而不越位

除了“十不准”之外,《指导意见》明确积极推进家委会的组建、指导家委会科学规范开展工作,并提出“十要”,包括要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协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开展劳动教育、协助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

显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家委会的作用,有着更高期待。

“成立家委会主要是让家庭和学校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南通市田家炳中学党委书记陈永兵看来,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家委会理应发挥更重要作用,比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做不到的,家委会作为志愿、协作的组织可能更有优势,他们当中很多人有着方方面面的资源,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通市新区学校建校7年,在家委会建设管理方面已颇有心得。“我们从建校之初就提出了家委会规范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同时开设了‘家长微课堂’,通过传帮带教他们如何管理、如何进行家校沟通,特别要求各项活动绝不能攀比。”该校党委书记戴寅表示,“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我们的家委会是到位而不是越位。”

该校德育处副主任凌珑介绍,他们在家长自愿报名家委会成员时就进行宣贯,大家的职责是为孩子做贡献,并注意利用平时活动发掘家委会成员的潜力,让他们尽其所能、尽其所长,快速形成科学融洽的分工。同时部分班级尝试不设会长等职务,所有活动轮流做,有效避免了家委会成员的权力膨胀问题。在该校不少班级,家委会除了在教育教学上帮助孩子,平时还承担了德育、法制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实践等工作,以及帮助特殊家庭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等。有时候孩子生病了,家委会成员也会轮流慰问。

“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家委会职能边界的同时,鼓励他们尝试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具有更高价值的工作。”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法治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吴延溢表示,家委会应牢记代表全体家长的自身角色,主动参与学校日常管理,积极维护学生权益,构建平等家校关系,切实发挥家校协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应受访对象要求,文中家长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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