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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资格, 镇江市振华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被吊销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记者 万凌云)12月24日,记者从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2月20日该局发布《关于吊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依法吊销“镇江市振华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

记者注意到,“镇江市振华职业培训学校”是镇江一所老资历的职业培训机构。“公告”全文如下:

镇江市振华职业培训学校由市人社局移交京口人社局管理(其办学许可由镇江市人社局2019年11月5日发放),在管理中发现镇江市振华职业培训学校并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不具备举办主体资格,我局多次督促其补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果,依据相关规定我局对镇江市振华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依法予以吊销(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211014000009号)。

办学许可证吊销后,其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校对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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