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自5月6日起至9月底,南昌将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依法清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清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教育培训机构
为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南昌市教育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南昌市“转作风优环境”“学党史、办实事”等活动和实际,制定了《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此次行动将依法清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坚决整治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全力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依法引导机构按正确的方向办学。
《行动方案》明确,南昌市面向中小学生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无证无照办学(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无证有照办学(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有证有照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中小学校和教师违反相关规定问题。
培训机构上课时间禁超过晚上8时30分
《行动方案》规定,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在办学资质方面,无证无照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具备办理条件的,引导其办证;不具备办理条件或拒不申办证照的,责令停止办学并依法承担责任;无证有照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引导其办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培训;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办学并依法承担责任。在教育教学方面,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上课时间超过晚8时30分等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培训结果不得与招生入学挂钩
《行动方案》提出,机构开展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师资、课程安排、收费事项等未向属地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培训机构组织与招生考试关联的测试、竞赛行为和擅自举办“小升初”政策解读、论坛等变相选拔行为,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机构偏离正确办学方向进行提分、培优等夸大培训效果的诱导、虚假宣传,以“名师”“命题教师”授课或以承诺录取等为名招揽生源,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未经教育部门备案审核自行发布,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与备案不一致,拒不整改的依法依纪处罚。
机构收费时间跨度禁超3个月
据悉,在收退费方面,机构不按规定提前收费、收费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和捆绑推销不相关内容、不开具正规收费票据、不按规定收费退费、不按《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与家长签订协议等,责令立即整改,依法依规处理。机构擅自变更办学地点、法人等需变更登记事项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教学点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另外,校外机构聘用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或无资质教师任教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将公布各县区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据了解,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将于5月6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
在5月至6月的宣传发动大排查阶段,教育部门将对机构开展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并建立机构档案、台账、数据库,形成问题清单。同时,对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普查登记,对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与机构关联行为进行排查。在7月至8月的大整治阶段,各县区将对机构开展联合集中执法,关停无证机构,整改问题机构,公布黑白名单,曝光负面典型,发布整治成果,评定机构星级,工作组抽检。在9月的大督查阶段,南昌市将对各县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结果纳入考核并发文通报;同时指导县区有效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预防、监督、奖惩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文/高译丹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