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招生依据中,房产年限从3年逐步过渡到6年
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3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2022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4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5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2024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的一套城区房产,在6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
学区生源认定顺序作了进一步完善
今年的招生意见中生源类别的认定,突出了“房产户籍一致”的原则。一是原生源顺序中第二类祖(或外祖)父母“房产户籍不一致”的调整到第四类生源;二是在原生源顺序中的第一类,同样强化了“房产户籍一致”,即: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要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今年仍实施小升初对口直升工作,明年起暂停
2021年南昌市城区部分学校仍然实施小升初对口直升,从2022年起,南昌市小升初对口直升工作暂不实施。
民办学校的直升以及摇号招生作了适当调整
以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初中)招生可设置直升招生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但今年对直升计划数进行了要求,要求学校直升计划数比例不得超过今年全校初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5%。同时明确学生在本校自起始年级入学且一直在本校在籍就读的学生具备直升资格,中途转入的学生不具备直升资格。有意愿直升人数超过直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同步编班。从2022年起,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初中)直升招生暂不实施。
为了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在原有招生录取原则下,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的学校,如果存在因学生放弃而产生空余学位的,该学校学位自动核减,直接减少招生计划,不再安排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