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一直以来都有法律层面的明文规定,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落实一直以来也都是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非常重视的问题。在2020年年底前按照国务院设定的三年落实的最后期限,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在全国范围内总体上得到了实现,这让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达到了法律层面上的要求。
但之后,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的督查,有些地方在规定期内达到了目标要求之后却又出现了反弹现象,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时没有做到教师待遇与公务员待遇的联动调整,甚至有些地方就连教师的基本工资发放都存在着拖欠,就更不用说各类津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了,又回到了之前的惯有状态。
为了杜绝或避免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的流于形式,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由原先的县或市统筹改为省级统筹不仅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基层一线教师和部分委员代表的呼声而且现在来看条件已经成熟。国务院先前已作出过明确的要求: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由省财政统筹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设立“教师工资专户”。
为了响应国务院所提出的明确要求,教育部在2021年的重点工作中提出要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并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保障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另外,2022年1月和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连续两次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的必保支出,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这其中,江西省的做法值得点赞。江西省2019年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经费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努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目标的达成,使教师能够安心教书育人。
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
2024年2月6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明确为更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从今年起,如国家统一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政策,对市县编制内义务教育教师调整工资所需支出,江西省级将予以全额补助。
另外,对市县编制内义务教育教师每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省级按照30%(其中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照40%)予以补助。这两项政策直接惠及全省33.8万义务教育教师,是率先由省级财政直接兜底保障的省份,尤其是市县编制内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普调所需资金由省级统筹予以全额补助更是确保了这笔资金的落实到位。
虽说不少地方普遍存在着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基本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的现象,但如之前一位河南某地教师所反映的当地拖欠两次(2016年和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后的增资部分还是第一次听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比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的行为更加恶劣,违规程度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