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吉林 > 就业

吉林省开展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取得哪些初步成效?一文读懂!

2月2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从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开展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试点,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填补了职称评审制度的空白。

《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实施意见》的出台填补了吉林省人才评价的空白,使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从“不能评”“不知道怎么评”变成了“有方向”“有依据”,有效解决了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通道的困扰,提升了人才对所从事行业的认同感。同时,也为全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制度建设提供了经验。

二是加强了吉林省人才队伍建设。

吉林省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让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与传统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审待遇,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也进一步壮大了吉林省人才队伍建设的规模,有效推动了吉林省人才队伍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特别是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着眼于打造跨系列、跨专业、跨行业深度融合的“融合型”人才,增强了吉林省“融合型”人才供给,对引导各类企业联动转型、跨界合作、培育新经济生态、提高转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激发了新业态市场活力。

吉林省开展的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特别是对包括创造型和服务型自由职业者的评价,体现了“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皆能成才”的评价导向,不仅营造了吉林省鼓励就业模式创新的政策氛围,而且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既有效激发了各类人才投身新业态经济领域创新创业创造的积极性,又进一步激发了新职业(新业态)的市场活力。

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这次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是首次探索,不足和缺憾还有不少,下一步,省人社厅将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动态调整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标准和条件,更好地服务经济的转型发展。

一要完善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价机制。

根据首次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情况,我们将按照专业差异化的要求,改革现行的答辩评审方式,采取实地考察、观摩科研成果、深入直播现场等方式进行评审。紧跟新职业(新业态)的发展脚步,新增或调整相应专业的职称评价标准和条件。授权吉林省“专精特新”企业高技术领域评审权限,引导“融合型”人才集聚到“专精特新”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吉林省“独角兽”企业,畅通其高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将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下放到条件成熟的行业协会或开发区、孵化园区和人才创新区。

二要加大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宣传力度。

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是顺应吉林省新经济形态发展需要和回应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诉求关切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省人社厅将加大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后一个时期,省人社厅将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重大意义、标准条件、成效经验等,让更多的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参与这项工作,支持这项工作。

三要推动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常态化。

从今年开始,省人社厅将把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纳入每年全省职称评审的部署计划之中,和其他传统行业职称评审工作同等对待,不搞“特殊化、福利化、场面化”。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的职称证书和其他已有系列的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上传到人社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查询、全国通行。

四要抓好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要大力发展新职业、新业态,人才是关键。针对我们评审出来的新职业、新业态人才,省人社厅将结合实施的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启动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依托龙头企业或产业基地建设1-2家省级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探索面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领域,开展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利用5年时间建立一大批新职业(新业态)继续教育基地,完成万人次的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为引领新兴产业创新升级、促进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吉林省开展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来啦

2月2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从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省人社厅专技处处长张福新、省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李乃龙回答了记者提问。

人民网:省人社厅在制定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价标准时主要有哪些考虑?

张福新:

大家都知道,评价标准是人才发展的风向标。有好的标准,人才就会充分涌流。

在制定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价标准工作中,我们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相结合,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立足新职业(新业态)专业特点,围绕评价标准“怎么定”,工作业绩“看什么”,实际操作“怎么办”,突出实绩导向,“量身定制”新职业(新业态)人才评价标准,努力构建新职业(新业态)人才评价“新标尺”。

一是多类别制定标准。结合新职业(新业态)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分职业、分层次、分岗位,先后制定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虚拟现实、网络营销、社会服务等13个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价标准,着力解决人才评价标准“一刀切”的问题。

二是多主体共建标准。科学的人才评价离不开精准适用的评价标准。我们紧贴新职业(新业态)行业特点,在以业内专家为主制定职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大力支持领军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制定,充分尊重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着力提升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价标准的科学性、精准性。

三是多维度展现业绩。围绕新职业(新业态)人才特点,不唯论文、不唯奖项,重点考察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的贡献和经济社会效益,代表性成果、学术成果和专业技术贡献都可作为参评依据。比如技术转移转化职称,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转移转化的实际成果;网络营销职称,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直播带货销售额、粉丝量和营销技巧。

四是多通道晋升发展。结合我省首次开展新职业(新业态)人才职称评审实际,对做出突出贡献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申报副高级甚至正高级职称评审。此次评审,有6人取得新职业(新业态)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4人取得新职业(新业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标准是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的关键。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价标准打破以往“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做法,突出分级分类评价的鲜明特点,聚焦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的良好人才成长政策环境。

吉林广播电视台:请问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对吉林省网约车行业发展起到了哪些积极促进作用?

李乃龙:

目前,我省网约车主要集中在长春、吉林两市,日均活跃驾驶员约2.5万人、日呼叫单量约18万单、日完成订单量约15万单,滴滴出行、T3出行平台为我省网约车头部企业,两家完成的单量占全省业务总量近93%。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许可网约车驾驶员5.8万名。

省人社厅关于《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后,我厅积极督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相关政策正面宣传引导,指导网约车平台企业利用APP端及相关媒介向驾驶员群体大力宣传,组织网约车驾驶员结合职称评审条件,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截至目前,我省交通运输领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申报相关职称81人,已通过评审40人。

目前,我省网约车新业态职称评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获得了网约车驾驶员群体的一致好评。同时也达到三方面目标:

一是推动了网约车从业群体整体素质提升,让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通过职称评审脱颖而出,成为助力新业态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是展示了网约车司机群体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蓬勃朝气,通过职称红利激励劳动者提升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三是弘扬了“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时代风尚,增强了网约车驾驶员群体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营造了全社会理解、关心、尊重新业态从业者的良好氛围。

下步,我厅将协同省人社厅结合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顺应“四新经济”发展趋势,进一步推动网约车新业态从业群体职称评审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职称评审政策宣传。督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网约车平台企业进一步丰富政策宣传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最大程度调动网约车新业态从业群体参与职称评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职称评审组织申报。结合网约车新业态从业群体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市场评价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扩大职称评审工作覆盖面。

三是积极参与评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相关工作要求,探索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多方参与的协同评审工作机制,为网约车新业态从业群体职称评审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中国吉林网:据了解,吉林省202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请简要介绍下相关工作情况。另外,请介绍一下吉林省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哪些安排?

张福新:

2021年是全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收官之年,我厅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精神,将下放职称评审权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尊重科技人才创新自主权,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评价管理和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评聘实施意见(试行)》《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会同相关厅局出台了会计、新闻、农业等21个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分别量身定制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评价标准,通过清晰的分类评价,提高了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精准性。

二是下放评审权限。加大力度向各市州、长春新区、中韩自贸区、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等用人主体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用人单位自主评审。重点向“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我省万亿级和千亿级产业相关的民营企业倾斜,最大限度释放企业用人自主权,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创新开展评审。印发《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了首批全省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全国首创乡村振兴农经师、农技师、农艺师、农林师、农建师、工艺师、兽医师、畜牧师、电商营销师等9个专业,经过专家评审,共300名乡村人才获得了乡村振兴高级职称,并督导各地人社部门完成乡村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共1760名乡村人才获得了乡村振兴初、中级职称。创新组织开展援疆援藏、成果转化等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在工程领域试点开展双贯通工作,去年6月份,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首批“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职称单独评定工作,共有60名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职称,其中,15人获得正高级职称,45人获得副高级职称。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出台《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职称评审的全流程管理。完善评委会核准备案制度,加强职称评审源头治理。建立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对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实行“零容忍”。

五是优化评审服务。推进职称评审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落实“减证便民”措施,完善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推动职称申报电子化,减少申报材料、减少表格填报,推进数据共享,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

去年9月22日,我厅发布《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全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于10月30日截止申报,共线上申报80709人,加上线下申报人员,全省职称申报总数突破100000人。

我省的职称评审采取了自主评审、评聘结合和社会化评审三种形式。

社会化评审是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学)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总的来说,社会化评审参评人数较多,专业全面,是绝大多数单位的职称评审方式;

评聘结合和自主评审评审对象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具体细化,更加贴近单位人才特点,是社会化评审的有效补充。按照申报人员所在系列、专业,省内近300个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分别组织评审,从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2月底,2021年的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基本结束。

此外,我们还完成了一二三级岗位评审工作,经综合评定,31人获得一级岗位,164人获得二级岗位,333人获得三级岗位。

2022年,我省职称工作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服务人才这个中心,通过加强职称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强化职称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全省职称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着力完善职称管理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部队转业和机关调转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

二是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大职称评审放权力度,鼓励自主评审、联盟评审。

一是扩大自主评审范围,向100家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放评审权限,授权企业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二是扩大评聘结合试点单位范围,新授权100家单位开展职称评聘结合工作,其中在省市县三级选拔50家医院开展评聘结合试点工作;

三是将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用人单位或者行业协会;

四是全面下放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开展自主评审、联盟评审和委托授权评审;

五是向评聘结合单位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六是向评聘结合单位下放三级岗评审权限,推动市州全面启动三级岗位职称评审工作;

七是将试点成熟、符合条件的评聘结合单位管理权限下放到属地进行管理。

三是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双贯通工作。制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坚持“以德为先”“能力导向”“专业对应”为基本原则,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双向贯通。

四是持续开展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乡村人才职称评价办法和保障措施,结合省内近万个乡村实际,在指标分配上采取“四结合”,结合地区市县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市州县市人口数量和分布;结合地区财政收入状况;结合乡村振兴实体、组织和个体户实际,落实每年评审2000名乡村人才任务目标,做到评得准,评得好,评得实。

五是有效提升职称评审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定对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规范,通过事中事后的抽查、巡查,以及对有关问题线索的倒查、复查,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完善职称评审系统,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提高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水平。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王涛文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