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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小学即将执行新作息时间

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月26日,大连市教育局印发落实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进行相应调整,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中小学每天“阳光体育1小时”、“每天两次大课间活动”和午休时长仍执行现行政策。小学上午上课结束时间一般不晚于11:40,晚放学时间一般不晚于15:50。中小学从5月6日起执行新的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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