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应聘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的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骨干教师岗位的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大连工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注意:正反面均要填写)(附件2),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资格审核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