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示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0批面上资助拟资助人员名单》,大连海事大学13位博士后获二等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旨在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一步增强 创新能力,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第71批面上资助预计于2022年2月1日开启申报。
大连海事大学博管办根据每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要求,加强基金申报宣传,引导和鼓励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组织召开政策解读和写作培训会,不断提高基金申报质量,通过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推动博士后的科学研究能力不断提升。在2020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7批和第68批面上资助评审中,学校就获得多项资助,取得历史性突破。
去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2020年度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结果的通报》(人社部函〔2020〕120号)中,海大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部参评并顺利通过综合评估。其中,交通运输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被评为优秀等级,船舶与海洋工程、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6个流动站被评为良好等级,取得流动站建站以来综合评估最好成绩。
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会组织实施,每五年开展一次,评估内容包括基础建设、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四个一级指标和十个二级指标,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学校持续强化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做好重大领域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培育工作。目前,学校科技工作呈现快速、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征程中,学校将进一步凝练科研方向、聚焦重大任务、提升创新能力、引领行业发展,做大科研体量、做亮科研特色、做高科研水平、做强科研能力,为不断开创学校科技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
拓展阅读
1985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报告的通知》(国发【1985】88号),确立在中国实施博士后制度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1990年5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正式成立。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职能包括:开展募捐活动,增加基金本金收益,争取财政支持,扩大基金来源,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投入力度;编制基金经费预算,开展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工作,管理与监督基金经费的使用,开展基金资助效益评估;同国内、国(境)外基金和学术等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受主管部门委托和指导,开展下列工作:组织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承担中国优秀博士后评选的事务工作;开展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社会咨询等服务活动;组织博士后工作的有关宣传活动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北京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出站手续;办理博士后日常经费拨款事宜;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和评审的事务等工作。
素材来源大连海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