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鞍山市教育局向我市所有中小学教师下发了“拒绝有偿补课倡议书”,明确要求: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长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在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教育环境不断改善,“双减”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为弘扬良好师德师风,忠实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使命,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坚决拒绝有偿补课,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市教育局向全市广大教师郑重倡议:请自觉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党员教师要做廉洁从教的带头人,坚决刹住有偿补课的不良风气。
市教育局要求中小学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时刻铭记教师的神圣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德治学,以德施教,知荣明耻,以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自觉成为学生的表率和楷模。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注重师德示范,敬业乐教,乐于奉献,强化服务意识,专注本职工作,关爱每个学生,上好每一节课,培养学生自觉学习习惯,谢绝报酬,以自我形象为学生树立榜样。创造平等和谐、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健康快乐成长。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教师应该珍惜自己的光荣称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淡泊名利,廉洁从教,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用良好的精神风貌、崇高的职业素养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全媒体记者沈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