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辽宁 > 小学

辽宁: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可单独评审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今后,该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也可单独评审。

辽宁提出,到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要达到“四个全覆盖”,即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达到全覆盖,各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达到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达到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达到全覆盖。

辽宁要求,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完成四个“至少一次”,即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和专题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对重点关注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家访。

辽宁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作出明确规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纳入或参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称评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

辽宁提出,建立校医联动机制,推动8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