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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教育机构冒用名义忽悠考生家长, 北方新报调查维权

正值高考,各类教育机构鱼龙混杂,内蒙古自治区知名媒体《北方新报》就遭遇了被冒用名义忽悠考生家长之事。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北方新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在高考首日6月7日刊文《“践客生涯”冒用北方新报名义忽悠考生家长》表示:连日来,不断有考生家长给北方新报正北方网打来电话,询问本报是否与一家名叫“践客生涯”的教育机构联手举办服务高考活动。

“北方新报”官方微信公众号表示,根据家长们提供的线索,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经调查核实后发现,“践客生涯”教育机构确实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篇题为《快转发!转给身边的高三考生家长》的信息:呼市城市管理局、呼市团委、内蒙古北方新报联合践客生涯在呼市两个考点进行2021年高考考点服务工作。践客生涯将派遣各中心优秀生涯咨询师为考生家长进行高考志愿和生涯规划一对一咨询。另外,为2021考生准备了主题为《2021志愿选择方案与网报指导》大型公益惠民讲座,并在以下两个高考服务站,为大家设置了门票领取处。想要参加讲座的考生和家长请到以下两个考点领取门票。公益咨询、门票领取时间:6月7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地点:呼市一中考场服务站,呼市二中考场服务站。”

而事实情况是,北方新报从未与“践客生涯”教育机构联合举办任何活动,也未授权该教育机构借用北方新报名义举办包括服务高考在内的任何活动。“践客生涯”教育机构的做法,是在冒用北方新报社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忽悠考生家长。北方新报记者经查询发现,该机构隶属于北京践客生涯教育科技院,在全国设有众多教育分支机构,对外统一宣称:“北京践客生涯”。设在呼和浩特的机构名叫“呼和浩特市践客生涯发展指导中心”。

6月6日,北方新报社相关负责人拨打“北京践客生涯”全国统一服务监督电话询问此事,客服人员告知相关负责人会尽快给予答复。随后,该机构一位名叫樊国强的男子给北方新报相关负责人打来电话称,该机构确实在未经北方新报社授权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与北方新报联手服务高考的宣传信息。他们会重新发布信息,删除与北方新报有关的内容。樊国强认为,这是他们的失误,工作人员在宣传信息中,顺手写上了有关北方新报的内容。

6月7日上午,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考点时,未发现“践客生涯”所谓的考场服务站。随后,记者又来到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考点,看到有人正在给考生家长发放“践客生涯”的宣传资料。记者从宣传资料上看到,近期,该机构将举办高考志愿填报与指导专家讲座。

“北方新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文章援引多位业内人士的说法:目前,高考志愿填报行业鱼龙混杂,有些机构举办的讲座是免费的,但当考生找他们做志愿填报指导时,他们会收取不低的费用。在此,本报提醒广大考生家长,为孩子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在高考第二天(6月8日),“北方新报”微信公众号又刊文《“践客生涯” 的宣传还冒用呼和浩特市团委名义》,再度打假。

6月8日的文章中,“北方新报”微信公众号表示,“践客生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快转发!转给身边的高三考生家长》的宣传信息中写道:“呼市城市管理局、呼市团委、内蒙古北方新报联合践客生涯在呼市两个考点进行2021年高考考点服务工作。”

既然“践客生涯”未经许可,冒用了北方新报的名义来忽悠考生家长。那么,他们是否得到了呼和浩特市团委的许可呢?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与呼和浩特市团委宣传部门联系后得知,呼和浩特市团委对此事也毫不知情。为此,呼和浩特市团委专门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中说:“高考这两天,团市委接到考生家长询问,是否与一家名叫‘践客生涯’的教育机构联合举办服务高考填报志愿活动,而实际情况是,我委未与该教育机构联合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据悉,该机构还以内蒙古北方新报名义进行宣传,北方新报已在全网进行辟谣,特转发如下,希望各位考生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6月8日上午,“践客生涯”相关负责人樊国强来到北方新报社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他们冒用了北方新报的名义,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也冒用了呼和浩特市团委的名义。

针对“践客生涯”的这种行为,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律师米奇在接受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釆访时说,根据《民法典》第101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米奇律师表示,“践客生涯”未经呼和浩特市团委和北方新报社的允许,冒用呼和浩特市团委和北方新报的名义从事高考服务工作等活动,这种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8条的规定:经营者实施相关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如“践客生涯”利用呼和浩特市团委和北方新报的影响力,已经在相关活动中非法获利,可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违法经营额,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呼和浩特市团委和北方新报因上述侵权行为产生实际损失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践客生涯”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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