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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出台最新方案!确定包头为“双减”工作试点地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方案有哪些重点任务

和小编来看下

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完善作业管理细则,“一校一案”指导督促学校制定和落实作业管理办法,推动形成校长负责、教务部门主抓、年级组统筹、学科组审核、班主任协调、家长配合的作业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

2.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加强教研指导。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安排教师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作业必须在课内布置,不得通过手机、互联网平台布置,不得要求学生线上提交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或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5.科学安排课余时间。除必要的课业学习外不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书面作业,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家长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社会实践、阅读和文艺等活动,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

实现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6.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实现课后服务市县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工作日全覆盖。

7.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2小时。初中学校可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实行弹性离校,家长在课后服务期间可自主决定接走学生。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在课后服务结束前离开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8.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可以每天安排1小时左右时间组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作业、自主阅读,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根据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组织开展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9.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以学校供给为主、以引进资源提供服务为补充。学校不得委托或引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对服务水平低、在校恶意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机构,应坚决予以退出。

10.提供高质量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1.从严审批机构。明确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畴,凡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的,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信息技术教育等按非学科类进行管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12.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资本化运作。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13.规范培训服务行为。旗县级教育部门要健全常态化巡查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落实“黑白名单”制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14.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5.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学位紧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持续提高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和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推进“集团化”、“联盟制”办学,通过名校办分校、强校带弱校、县域联盟等模式,统筹校际师资配备,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

16.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推进幼小衔接;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做到应教尽教,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水平。

17.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命题管理,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不排名、不公布。各地要加强学业质量监测统筹,防止重复进行,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一年级组织1次,且只能采取随机抽样监测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0%。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1次期中考试。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18.深化招生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推进学区制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学位预警机制,实施多校划片、阳光招生、电脑派位录取。自2022年起,全区中考由自治区统一命题。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

19.科学实施教育质量评价。把“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强化配套治理

20.强化课后服务保障。各地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禁止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临时代课教师。

21.促进家校社协同。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构建协同育人共同体。

22.严格教育培训广告管控。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23.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精心组织实施

2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落实落地。

25.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

26.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办学资源、办班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27.做好试点工作。确定包头市为自治区“双减”工作试点地区,其他盟市至少确定1个旗县(市、区)开展试点。在2021年年底前总结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28.强化督促检查。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建立举报平台,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及时处置举报信息。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9.维护安全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防范“双减”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时排查重大风险隐患、突发事件苗头,全面强化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研判、预警响应机制,做好应急处突指挥调度工作。

30.统筹兼顾学前和高中减负工作。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做好面向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双减”减少了作业的总量

减去了课外培训

但学习的基本任务没有减

基本标准没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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