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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李春阳论文代写代投署名不实, 被撤销国自然项目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0月25日公布的“2022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三批次)”,内蒙古医科大学李春阳被撤稿的论文存在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写代投、署名不实等问题。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对李春阳被撤稿的论文存在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写代投、署名不实等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内蒙古医科大学李春阳等发表的论文“XiaoleiWang,ChunmeiQiao,JiongouLiu,ChunyangLi*.InhibitionoftheSOCS1-JAK2-STAT3SignalingPathwayConfersNeuroprotectioninRatswithIschemicStroke.CellPhysiolBiochem.2017;44(1):85-98.”(标注基金号81360213)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上述论文存在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写代投、署名不实等问题。通讯作者李春阳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项,撤销李春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超声造影对脑梗塞后颅内血管、脑灌注与侧支循环的评价”(批准号81360213),追回已拨资金,取消李春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李春阳通报批评。

据呼和浩特日报2020年3月22日报道,李春阳当时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也是内蒙古第八批援助湖北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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