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剪辑:周彤
央广网西安4月19日消息(记者舒隆焕)教育部19日通报了“陕西宝鸡一小学生作业出错遭老师打伤右眼”事件处理结果,给予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学校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教体局作出书面检查。
19日上午,教育部官网发布了《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对扶风县第三小学教师赵某某体罚学生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通报。
4月19日,教育部官网通报处理结果(央广网发 教育部官网截图)
上述通报显示,2021年3月5日,因某学生作业中一道数学题未带计量单位,赵某某欲用卷成筒状的书本打手训诫,在该生闪躲后,将书筒从讲台扔向该生,导致该生右侧面软组织挫伤,右眼及面颊部挫伤。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给予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学校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教体局作出书面检查。
据了解,事发后,涉事学校、扶风县教育体育局、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3月10日,扶风县委宣传部通报称,扶风县成立了由纪检、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和受伤学生治疗工作;3月17日,学生家长杨女士告诉央广网记者,孩子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当日已返校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