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宝鸡新闻网记者从2021年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暨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2020年保持一致,将于8月10日左右组织家长在全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登记。
宝鸡实现平安高考
招生考试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是培养和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6月7日至8日,全市共有24710名考生在12个县区的29个考点参加高考。
全市各县区制定高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全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接受核酸检测,高考期间全市所有考务指挥中心、试卷智能保密室、考务办公室、考场,均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网指挥,并启用考生身份认证和作弊防控系统,外语语音播放、司铃系统、考场挂钟、金属探测仪等设施设备安全可靠,高考期间的安全保障、交通管制、噪音整治、水电供应、卫生防疫等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周密高效,实现了平安高考目标。
高中招生有四点变化
今年宝鸡持续推进考试招生改革,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变化体现:招生学校有所调整、招生范围有所调整、定向生条件有所调整、录取规则有所调整这四个方面。
今年宝鸡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截至2020年底未通过省级标准化高中评估验收的学校(不含新审批未达三年的普通高中、省级评估后处于整改期的普通高中)不下达招生计划。停招学校是:渭滨区振华中学、西北高中、陈仓区园丁中学、凤翔区关中中学、雍城中学。
市教育局直属(直管)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地处县域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招生。地处城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在“五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翔区、高新区)招生;县域学位不足且城区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值得考生和家长关注的是: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此外,录取规则有所调整指得是,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报考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不予录取。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
备受家长关注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也进行了解答。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2020年保持一致,将于8月10日左右,组织家长在全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登记,实行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进行随机派位(摇号),未派位成功的将不再保留原学区公办学位,由县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宝鸡新闻网记者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