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激励政策和有关问题解释
一、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一)对招聘到市级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补助,分5年等额发放。对招聘到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原则上不低于市级补助标准。
(二)对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进行职称评聘,每人限享受一次特设岗位评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特设岗位申报中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可直接聘任;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特设岗位申报中、高级职称,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后可直接聘任;对引进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外省< 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和企业评审的职称须经确认)可直接聘任。
(三)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重点跟踪培养,拓宽成长路径,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规定的德才素质、工作能力、年龄、工作年限、任职资格等条件的,择优调任到机关空缺职位工作。
(四)优先推荐申报市级科技项目,推荐进入各类创新研发平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项目。
(五)优先推荐申报中、省、市人才项目,入围省、市人才项目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六)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
(七)高层次人才在渭就诊或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
(八)高层次人才在全市3A级以上景区可享受单次携带3人免景区门票待遇。
(九)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它部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退还相关补助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有关问题解释
问题一:学历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怎样理解?
答:“普通全日制”学历和全日制统招概念相同,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学校的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国外大学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需要到国家教育部主管部门进行学历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106号)文件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考生,2016年12月1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可应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问题二:1.招聘岗位限制应届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如何应聘? 2.其他不限制应届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如何应聘?3.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答:1.招聘岗位限制为应届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应聘条件,必须为2019、2020、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其他不限制应届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应聘条件,应届、往届(满足岗位其他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均可应聘。
3.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问题三:专业名称标注一级学科或者大类的岗位如何应聘?
答:专业名称标注一级学科或大类的岗位,教育部专业目录下该专业大类下的单个专业均可应聘;专业未标注一级学科或大类的岗位,则为设置单个或多个具体专业的岗位,教育部专业目录下该专业所属类中所列的其他专业不能应聘。
问题四:公务员、事业单位、其他各类在职在岗人员应聘需满最低服务年限如何规定?
答: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振兴计划服务人员需满三年服务期,“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考核合格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后服务期须满三年服务期(2018(含)年之前);村官和西部计划人员不受服务期限制可以应聘;县及县以下医学定向招聘的本科毕业生服务期须满五年;其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如当时招录招聘时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服务期必须满相应要求最低年度才能应聘。以上应聘人员如满足应聘条件在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必须提供相应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问题五: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院校包括哪些院校?
答: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问题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年限的起日是指应聘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后,在相关工作单位的开始时间。应聘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计算在工作经历时间内,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
问题七:应聘人员报名时的其他情形?
答:报名考生必须在台式电脑上登录官网注册报名,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