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彦刚)6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通过学校自评、市县(区)初评、省级专家现场评估,经陕西省教育厅研究,决定认定西安市第六中学等17所学校为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
据悉,新认定的17所省级普通高中示范学校是:西安市第六中学、西安铁一中滨河高级中学、西安市庆安高级中学、宝鸡市石油中学、宝鸡市渭滨中学、渭南市尚德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吴起高级中学、榆林市第二中学、榆林市第三中学、汉中市龙岗学校(高中部)、南郑中学、旬阳中学、平利县中学、西咸新区秦汉中学、西安高新一中沣东中学、西安市车辆中学。
省教育厅提请各市、县(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在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基础上科学规划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各示范学校提高内涵特色发展水平,在学校管理、课程改革、队伍建设、教研教改、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在帮扶引领薄弱普通高中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区域和全省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