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西安市教育局召开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会议对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为城六区和五区二县两个单元进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24日开始到8月8日结束。
城六区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7月26日至27日为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
7月28日公布录取结果;
7月29日至8月1日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
8月1日12时公布录取结果及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
8月2日,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并补录;
8月5日,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并补录。
其他五区二县按照市教育局审批的方案与城六区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我市继续坚持“三个一律原则”:
一律不给各类违规招生学生建档;
对突破计划招生,一律不予审批;
学校自行录取的学生一律无效。
要通过严肃执纪问责,严抓政策落实,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教育生态。会议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招生录取工作责任;要严格照章办事,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秩序;要严明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凡是无视招生政策规定,违反招生纪律,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