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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咸阳“双减”政策:培训班收费制定指导价 各校安排自习写作业

8月4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8月17日、18日,咸阳市教育局相继发布政策推动“双减”落地,即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推动作业减负和课后服务等方面的最新进展。

7月中旬至8月初咸阳已取缔无证照培训机构251家

咸阳市教育局民教科在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时说:“自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起,咸阳市立即启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至今已建立市教育局机关领导包片、科室包县对包管范围培训机构明察暗访等常态制度。今年以来,咸阳市市政府对规范、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硬’政策。8月13日,市政府专门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和‘双减’工作电话会议’。”

此前,咸阳市教育局与各市区县教育局在7月12日、8月2日两次召开培训机构治理会,听取各县区培训机构治理中的问题并传达陕西省教育厅相关精神。

“会上,要求各县市区县教育部门按类摸底辖区培训机构数量,分别统计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非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学科类义务+非义务(K12)培训机构、艺术类培训机构、无证照培训机构的数量。”民教科相关负责人说,“之后,立即启动取缔无证照培训机构的查处。自7月13日至8月10日,全市已取缔无证照培训机构251家。目前,已暂停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活动。”

下一步,咸阳市还将开展各市区县教育局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交叉互查”继续深化治理工作。

现有734家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后将压减

据介绍,2021年4月17日,咸阳市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门牵头,涉及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社局、网信办、民政局、体育局、文化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科技局、网信办等13个部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

咸阳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中央两办“双减”精神,梳理形成了《责任清单》,目前在征求意见阶段。

其中明确市及各市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坚持从严审批机构”,要求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

据了解,“双减”政策要求全面停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后,根据各市区县教育部门摸底情况,咸阳市共有734家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

对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收费制定政府指导价

《清单》还提到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并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

目前,咸阳市发改委正调研相关事宜,将按学科类别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制定政府指导价。

《清单》还明确将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监管,加强对培训领域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课后服务时间可根据家长需要延长至18:30

“‘双减’政策中除整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外,还涉及作业减负、课后服务两大块内容。”

据咸阳市教育局基教科介绍,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咸阳在主城区部分学校试点弹性放学、延时服务,2021年春季开学又推广到县城以上学校实施,2021年秋季开学将实施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中小学课后服务主要分为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发展兴趣特长两大板块,时间为正常上学日(节假日除外)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一般为18:00,有家长需要可延长至18:30。收费是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每生每天最高不超过8元,农村中小学每生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予以补贴。

课后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师为主体,家长义工为辅,校外专业人员为补充。

同时要求,市及各市区县教育局、市人社局要“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纳入绩效工资,参加课后服务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表彰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补助按劳务费管理。”

各校每天至少1节自习课作业能面批尽量面批

8月9日,咸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通知》,除严格按照“双减”要求严控作业数量外,还提出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增强作业批改实效等内容。

据基教科相关责任人介绍说:“《通知》要求老师以课本所附作业题、课后练习为主要依据布置作业,要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将书面作业同探究式作业、实践类作业、阅读类作业、听说类作业、小组合作类作业相结合,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为学习需求不同的学生提供基础型作业、提高型作业等自主选择的个性化作业。并要求各校每天至少安排1节自习课,用于学生完成当天书面作业。”

此外,《通知》要求老师对作业全批全改,能面批的要尽量面批,作业的共性问题要集体讲评,个别问题要面批矫正或予以个别辅导等。

要求各学校至少每月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和批改,分析作业质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各教研组(年级组)每周要对各学科作业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把作业布置和批阅情况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各市区县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比不得超过15%

在“双减”政策发布的同时,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也颇受大家关注。

分析认为,这一政策是“双减”政策组合拳,旨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特别是同一区域校际差异。

《通知》要求,只有符合‘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且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并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企业等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简称进行清理后,才可继续举办民办学校,并要求各地要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专项摸底排查,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平稳过渡。

据了解,规范民办学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压减义务段民办学生在校生占比;二是规范“公参民”学校,“公参民”学校要制定‘一校一策’的方案。

据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市区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占比不得超过15%,奋斗目标为8.5%,全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占比不能超过5%。

压减义务段民办学生占比,可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挖掘公办学位潜力、民转公、“公参民”中止办学、民办学校停办、政府购买学位、核减民办招生计划等路径,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记者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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