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陕西省安康市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一起跟冠享职称费老师来看看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吧。
各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
今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返聘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需要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申报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优先推荐:
1.完成一定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的;
2.参与苏陕协作重点工作,赴江苏省交流学习的;
3.参加各类省级研修班和交流培训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作性质、工作岗位未发生改变的,原则上不得转换系列评聘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转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按隶属关系申报转换材料,重新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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