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教育厅发布2023年度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通报。
据了解,年检涉及全省23所民办普通高校、8所独立学院、25所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
56所学校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材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在审核自查材料基础上赴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各检查组意见,结合日常管理情况,经2024年第五次厅务会议研究决定,西安培华学院等21所民办高校和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等8所独立学院年检结果为“合格”等次,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所学校不确定年检结果等次(见附件1);
西安通理国际深造培训学院等23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果为“合格”等次,陕西现代管理专修学院、陕西文物保护专修学院等2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见附件2)。